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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土地储备信贷融资解读 武汉地产土地储备分中心或被撤销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武汉房掌柜  2016-02-22 06:34:07
[摘要]政策背景: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是43号文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之后,财政部继之前财预[2014]351号文《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

  从发改委角度,防止平台企业通过发债的偿债保障措施新增政府债务或政府性债务。

  李克强5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盘活存量资金,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会议决定,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试点银行腾出的资金要用在刀刃上,重点支持棚改、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领域建设。

  5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促投资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徐绍史主任要求各地把促投资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随后在5月25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综合此次发布时机和具体内容看,《通知》对促投资稳增长的要求进行了及时回应;快财金工作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到制度供给转变的重要尝试。

  1.取消非百强县平台公司发债限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2.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企业发行债券,不与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挂钩。将本区域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余额一般不超过上年度GDP8%的预警线提高到12%。

  3.强化市场导向,解除数量指标限制:对债项评级在AA+以上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停车场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电网改造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4.适度放松发债企业自身资产负债率指标要求。

  5.将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不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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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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