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返汉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在外人员返汉实行“自愿、有序、可控、平稳、安全”原则,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优先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经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从业人员返回。
其他人员根据延迟开工开业开课的统一部署,再适时安排安全有序返回。
强化过程管控,返回人员应当是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的身体健康人员,返回后必须做好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避免疫情扩散。
1、省外探亲访友或自由旅行的江夏市民
对在省外探亲访友或自由旅行的江夏市民,按照属地原则,如实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并通过网络、微信、QQ、传真、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社区提出返回申请。由街道、社区负责收集汇总返回人员申请表格,盖街道或社区公章后,以扫描、拍照的方式报区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组初审,并由区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组及时统一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2、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人员
对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防疫单位从业人员返回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出需求,组织返回人员填报《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用人单位盖章后,以扫描、拍照的方式报区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组初审,并由区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组及时统一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3、滞留省外的江夏旅游团队
对滞留省外的江夏旅游团队,由组团旅行社负责组织返回游客统一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与旅游团队所在地防控指挥部联系,商请对方支持,指导组团旅行社确定返回人员名单和返回日期,并提出返程路线、交通方式等具体工作方案,区交通运输、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各街(办事处)、管委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江夏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办公,联系电话:027—87916691
东西湖区
2024-04-01 20:27
2024-04-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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