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2日,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洪山区、武昌区、汉阳区、青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开发区等陆续发布通告和实施办法,指导在外人员如何返汉。各区市民可以具体对照办理。
江岸区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返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对在省外滞留的武汉市民立即启动返汉安排,优先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经批准的重大工程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从业人员返回。
二、返汉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返回后须做好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
三、返汉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返汉申请,并通过网络、微信、QQ、传真、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返回申请。在外团队游客由组团旅行社负责组织返回游客统一填写《申请表》。
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申请及统筹做好本辖区在外人员返汉工作。
五、返汉人员在返程途中应按《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严格遵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和就诊。
江岸区防控指挥部返汉人员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27-82732311
联系人:朱林18171412770 郑雷13163263978
江汉区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返汉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在外人员返汉坚持“自愿、有序、可控、平稳、安全”原则,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
(二)优先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销售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企业等方面从业人员返回。根据延迟开工开业开课的统一部署,再适时安排其他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二、申报范围
(一)在江汉区实际居住的在外武汉市民;
(二)单位地址在江汉区,且属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防疫单位的从业人员;
申请人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三、申报须知
(一)在江汉区实际居住的需返汉武汉市民应当是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的身体健康人员,需如实完整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目前所在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出具的健康证明。经江汉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审核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
(二)单位地址在江汉区,且属于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防疫单位的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提出需求,组织本单位返汉人员统一填报《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江汉区防控指挥部。经江汉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审核信息将统一反馈至单位。
(三)在外返汉人员在返程途中应按《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乘公共交通工具集中返程的,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身份核对、信息登记、隔离救治等工作。
(四)在外返汉人员返回后应积极配合所在街道、社区、用人单位做好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等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和就诊。
汉阳区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返汉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在外人员返汉按照“自愿、有序、可控、平稳、安全”原则,坚持错峰返程和分批实施。
(二)优先安排医疗防疫机构、防疫药品、用品、药械等生产销售经营单位、保障城市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单位从业人员返回。根据工作需要,再适时安排其他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二、办理条件
(一)返汉人员隔离期满14天,无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
(二)自愿返汉;
(三)返汉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在外人员返汉健康须知》。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经当地健康审查同意后,按照一人一表如实填写《在外人员返汉申请表》,报居住地街道(社区);
(二)社区和用人单位受理。因工作需要返汉的,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汇总,按管理权限报街道防控指挥部或主管部门同意;自由行人员及在外探亲武汉市居民,将申请表提交给居住地所在社区,社区汇总后,连同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提交给各街道防控指挥部;
(三)区指挥部审批。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防控指挥部将材料(含电子版)提交区防控指挥部返汉工作组审批,审批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线上形式反馈。
四、注意事项
(一)办理过程全部采取无纸化操作;
(二)街道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区、街、社区、单位、申请人无缝对接;
2024-04-0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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