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武汉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武汉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4月1日起 武汉租住保障房满5年可购买 购买5年方可转让

来源:  房掌柜整理 武汉房掌柜  2018-04-01 06:06:23
[摘要]《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在今年1月底经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2月9日在政府网站公布,4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租满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由 ...

  第二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市、县住房保障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

  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同级住房保障部门。

  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复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保障性住房对象予以登记。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经复审登记的申请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实行轮候制度,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享受优待的特定对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在轮候期应当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具体轮候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 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租赁价格、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建设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实行差别化租金。

  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虑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区位因素、规定的利润以及住房困难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配售价格应当低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均价并保持合理差价。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保障性住房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租赁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六条 租赁的保障性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费用,由出租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应当在所承租住房内实际居住,并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出租、转租、出借、擅自调换保障性住房,不得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已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九条 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保障性住房。

  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可以转让保障性住房,市、县人民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回购的权利。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缴纳相应价款;承购人也可以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补缴相应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相应价款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与市、县人民政府所占分配份额的乘积计算。但是,市、县人民政府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除外。

  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或者补缴相应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得再次购买保障性住房。

  第三十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配租的保障性住房:

  (一)提供虚假证明,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

分享到:
责任编辑:郑李芳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1. 1一手猛料抢先看!汉口正二环全新改善盘即将入市!
  2. 2武汉城建·万科|云泊江岸项目西侧教育用地正式移交,共绘未来教育美好蓝图
  3. 3乐享家 金地华中“颜值派的春日影像诗”系列获奖名单发布
  4. 4金喜服务丨阳春三月好时光 金喜服务好贴心
  5. 5卷疯了!大汉口惊现第一个【四代住宅】试点!

新闻推荐

  1. 1武汉公积金迎来重磅利好!贷款额度上浮20%
  2. 2前两月全国宅地成交下降近两成,但一二线城市逆势上涨四成
  3. 3名单公布!你住的小区上榜了吗?
  4. 4又现开盘日光!4月预计5个纯新盘待入市
  5. 52月70城房价出炉
  6. 6湖北高企百强,约三成来自光谷
  7. 7重磅!李强总理首份政府工作报告定调房地产
  8. 8事关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声
  9. 9湖北自贸区“扩容” 武汉首个,正式挂牌!
  10. 10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将又增一座!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