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12月1日为时间点,之后商品房备案登记和二手房交易过户的都将按照新标准执行,之前办理的仍按旧标准执行。
中心城区与远城区的划分:武汉市现有十三个辖区,其中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为中心城区(七个,皆位于三环线内),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为远城区(六个,皆位于三环线外),武汉市非行政区划区域,包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通常被视为主城区。在远城区中,东西湖区被视为“准主城区”,有时与主城区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