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出让旗下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及应担借款合计共约21.29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阳光股份全资子公司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与蓝光和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天津西青杨柳青项目合作的订金协议》,将森林绿野100%股权转让给蓝光和骏,蓝光和骏愿意受让转让方全部股权并承接目标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股权转让价格约为1.61亿元,其中支付天津德然1.13亿元,支付北京瑞金约4832.24万元,受让方蓝光和骏另需偿还森林绿野应付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借款约19.68亿元。交易完成后蓝光和骏持有森林绿野100%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森林绿野持有一天津杨柳青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津同公路北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8.15万平方米,由A、B两个地块组成,均为2011年8月11日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成交价款合计约为11.24亿元。
公告介绍,该地块中,A地块原规划由A1、A2和A3三部分组成,其中A1地块已完成开发建设及项目竣工验收并实现了大部分销售;A2地块上已规划鹭岭景园二期,含住宅、地下车库及其他公建,地上建筑面积约6.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0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取得施工许可证,但至今未实际施工;A3地块含57-75#号楼,尚未报规建设。
B地块绿地率大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建筑面积小于等于8.30万平方米,建筑限高30米。B地块已规划鹭岭广场一期,含商业别墅及地下车库和其他设备用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22平方米,已于2013年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至今未取得施工许可,实际施工至正负零后停工至今。
B地块上还规划有鹭岭广场二期,含56#楼(建筑业态为酒店)及地下车库和其他设备用房,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实际施工至正负零后停工至今。
公告透露,目标地块中A2及B地块存在延期开竣工情况,且目前尚存在大市政配套不到位情况。
此外,森林绿野在2016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方面均录得负值,分别约为-6118.70万元及-2172.90万元。
阳光股份表示,预计本次交易通过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产生投资收益2.94亿元左右;该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增加公司利润、补充公司现金及降低公司负债,有利于公司更加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轻资产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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