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市
10月5日,厦门连夜出台限购限贷升级政策,对比9月5日版本,主要有五大变化。
一、将住房建筑面积145~180平方米的非普通商品住房纳入限购范围,由之前的144平限购调整到180平;
二、提高非本市户籍缴纳医社保年限。将“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调整为“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三、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方面,对首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再区分购房人家庭名下有无住房,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继续按照7月15日政策要求,分别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和70%,且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在7月15日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增加“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的条款。
上述升级政策出台不久后,10月9日,厦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又先后公布了厦门限贷新政细则,相较于10月5日的政策,调整后,对首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再区分购房人家庭名下有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购房普通住房首付30%,非普通35%。有1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房普通首付35%,非普通45%。
附:厦门区域房地产项目一周销售数据(2016年10月3日-10月9日)
数据来源:厦门网上房地产、立丹行、观点指数
18小时前
2024-05-14 10:27
2024-05-13 09:11
2024-05-1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