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有效期为发布日起十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项目的建议或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项目由来
2007年武汉市开始启动武汉市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2008年1月项目环评获得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武环管[2008]3号),2008年5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填埋一区及配套设施(填埋区分区建设,配套设施整体建设),并于2009年10月份实现垃圾进场处理。一期工程总库容为338万立方米,填埋库容已满,目前处于临时封场状态,亟需启动二期工程,新建库区增加库容;同时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亦是武汉市江南地区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理中心,为保证武汉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必须迅速启动二期工程建设;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一期工程建成运行以来,出现填埋一区库底防渗膜局部发生破损等,存在潜在环境影响问题。为解决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问题及新增现有填埋库容,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启动“武汉市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
1、新建填埋库区工程。新建填埋库区(填埋二区)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新增填埋库容360万m3(至中间封场220万m3)。主要建设包括库区垃圾坝(长570m)、防护网、库区截洪沟、渗沥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工程、库区土石方工程(含渗沥液应急暂存池拆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等。
2、渗漏控制和修复工程。调查填埋库区地下水水系分布和查找渗漏点,确定渗漏大致区域;对已建填埋区局部垃圾进行筛分后转库填埋(转库量为已建填埋区垃圾量的1/4),暴露渗漏区域,实施渗漏点封堵工程。
3、辅助工程。新建场内道路,按厂矿道路二级标准建设,长570m,宽6m;提升改造进场道路,按厂矿道路二级标准建设,总长4585m,宽8m;新建污水外排管线约5km。
已批复的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涵盖整个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内容,即包含本次二期工程填埋二区及其配套设施等内容,因此本次评价内容主要为填埋一区渗漏控制和修复工程。
2、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基本构成见表1-2-1。
表1-2-1 拟建项目基本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单位名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总投资18665.44万元项目性质改扩建
法人代表杜平联系人肖艳飞联系电话027-83900571
建设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长山口,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留用地内。
建设内容在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留用地内建设二期工程,工程内容涵盖①填埋二区建设,库区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新增填埋库容360万m3(至中间封场220万m3),包括库区垃圾坝、防护网、库区截洪沟、渗沥液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工程、库区土石方工程、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填埋气体集中处理工程、场内道路等);②对一期工程(填埋一区)进行渗漏控制和修复:已建填埋一区局部垃圾进行开挖筛分转库填埋后,实施渗漏点封堵;③改造进场道路、新建污水外排管线等辅助工程。
生产班制和职工人数新增定员3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年工作365天,每天8小时。
施工周期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共24月
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综述
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位的除邬家畈PM10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小时值及PM10、PM2.5的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H2S、NH3一次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水体为长江(武汉段),根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对长江武汉段常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长江(武汉段)各断面各监测指标年均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长江(武汉段)水环境现状较好。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场址各侧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从监测数据分析来看,项目所在地土样中pH、镍、汞、铜、锌、铬、铅、镉、砷、汞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数据分析表明,张家岭井水、同升村井水、民井01、CJK2 、CJK6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值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ZK5、ZK3亚硝酸盐、锰监测值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余监测指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气
3.1.1有组织废气
填埋垃圾筛分过程将产生恶臭,恶臭主要成分有NH3、H2S。筛分车间筛分车间的除臭风量为150000m3/h,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1.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填埋垃圾开挖废气和筛分无组织废气
(1)开挖恶臭
开挖作业的恶臭废气主要来源于垃圾填埋气,开挖作业前,垃圾作业区已经好氧预处理,垃圾堆体中填埋气已被其反复注气抽气净化处置,垃圾堆体内是好氧环境,基本无硫化氢产生,主要恶臭污染物为氨。开挖废气主要通过好氧预处理源头除臭控制措施,好氧预处理抽排废气再经末端配套的生物滤池处理系统处理后,可以进一步减少氨等污染物排放。
(2)筛分废气
未经收集的筛分臭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计算,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总之,拟建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
3.2废水
项目实施后,污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清洗水等)和渗滤液等,经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武汉段。
3.3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废包括垃圾筛分产生的无机骨料、筛下物、轻质筛上物,新增办公人员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等。
垃圾筛分物中的轻质筛上物运往长山口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无机骨料、腐筛下物以及办公生活垃圾等场内填埋区填埋。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经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3.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筛分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将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控制措施,各噪声源经治理后再经距离衰减,辐射至各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5地下水
由于填埋一区、二区工程主体部分位于志留系中统坟头组泥岩、页岩等相对隔水岩层区,只在其北部切了中部泥盆系上统云台观组石英砂岩含水系统的一小窄边,且切割的部分属于碎屑岩类裂隙水的排泄区域,在所设计的各项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经初步预测拟建工程对中部裂隙地下水的影响基本较小。
事故排放工况下,由于渗滤液储池位于中部裂隙含水层的下游的隔水岩层中,即使其防渗部分失效短期渗漏情景下,基本不会影响到中部裂隙地下水及北部、东部的裂隙含水层。
4 结论
4.1环境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为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范畴,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及环境影响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4.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5 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固废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上,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单位名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9号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方式:027-83900571
(2)环评单位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室
邮 编:430022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26
E-mail:gimbol@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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