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净用地总面积193800m2,总建筑面积为669007m2,计容总建筑面积为54236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11032m2,幼儿园建筑面积5460m2,商业建筑面积21706m2,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163m2;项目不计容建筑面积12664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26646m2。项目容积率为2.80;建筑密度19.00%;绿化率35%;机动车停车位5169个(地上停车位1550个,地下停车位3619个)。
该项目共计2个地块,其中:
B地块规划净用地总面积96900m2,总建筑面积为330371m2,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6835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0104m2,幼儿园建筑面积5460m2,商业建筑面积10737m2,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054m2;项目不计容建筑面积6201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2016m2。容积率为2.77;建筑密度20.00%;绿化率35%;机动车停车位2531个(地上停车位759个,地下停车位1772个)。项目B地块新建10栋高33F的住宅楼、6栋高30F的住宅楼、2栋高24F的住宅楼、1栋高3层的幼儿园(9+9班)、2F的商业裙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层地下车库,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小区住宅总户数为2616户,规划总人数约为8371人。
C地块规划净用地总面积96900m2,总建筑面积为338636m2,计容总建筑面积为27400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0928m2,商业建筑面积10969m2,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109m2;项目不计容建筑面积64630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4630m2。容积率为2.77;建筑密度20.00%;绿化率35%;机动车停车位2531个(地上停车位759个,地下停车位1772个)。项目C地块新建12栋高33F的住宅楼、6栋高30F的住宅楼、2栋高24F的住宅楼、2F的商业裙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层地下车库,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小区住宅总户数为2736户,规划总人数约为8755人。
2评价区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2012年环境空气监测指标中,评价区内SO2,NO2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内SO2,NO2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但PM10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2013年长江(武汉段)纱帽、杨泗港、白浒山监测断面COD、BOD5、NH3-N、石油类、总磷等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未超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项目西侧、南侧场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东侧、北侧场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的要求,主要超标原因是由于三环线改造封路,分流大量车流量导致,随着三环线年底通车,噪声超标情况讲得到改善。
本项目建设用地为一片空地,项目所在地生态结构主要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生态系统较简单。建设项目附近无特别保护的动物、植物资源,物种结构不复杂。
3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分析
3.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油烟、幼儿园食堂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垃圾恶臭。
(1)居民厨房油烟
居民厨房油烟产生浓度一般不超过5mg/m3。生活油烟属于典型的分散面源,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国家尚没有针对居民油烟及燃气废气的排放标准,其排放量不大。拟建项目设计内置竖井式烟道,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居民楼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幼儿园食堂油烟
幼儿园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为20m,高度为15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的相关要求。
(3)停车场汽车尾气
地上停车场车位较少,且经空气流通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采用机械排放的方式,换气次数按6次/h设计,地下车库排风口采用百叶窗式设计,设置在隐蔽绿化带中,排风口背向最近的居民楼,距离居民楼的距离均大于10m。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CO:4.00mg/m3、NO2: 0.12 mg/m3),且排风口背向大楼方向,可进一步降低影响,因此,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垃圾恶臭
本项目项目不设垃圾中转站,项目出入口及各主体建筑设分类收集垃圾箱,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其主要污染物的恶臭气体,如氨气、H2S等。项目运行后垃圾箱应由专人负责保持分类收集垃圾箱清洁,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周边生活环境,并做好及时清运工作,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运,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项目区内应实现垃圾袋装化,严禁垃圾随地堆砌。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废水
生活污水、商业及配套公建废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幼儿园食堂废水混流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浓度能够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
3.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配电机组、水泵、电梯机组、风机等设备,以及商业活动噪声、停车场汽车行驶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等。项目水泵、电梯机组、风机均布置在地下室内,地下室采用混凝土结构,砖墙的隔声量约在50dB(A),隔声量按保守值估算地下室隔声量也可达到30dB(A)以上。配电房采用专用的设备房并辅以消声、隔声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类设备噪声对社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采取完善本项目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设置醒目标识,引导汽车行驶路线,保持车流畅通;限制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加强项目道路两旁绿化,种植降噪效果佳的树种等方法降低噪声影响。
3.4固体废物
项目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是居民生活垃圾、幼儿园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项目将在每栋建筑物出入口处布置有垃圾收集桶,另在住宅区内和配套公建设施内分散布置垃圾收集桶。项目居民生活垃圾和配套公建设施产生的垃圾均集中收集至项目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项目使用期固体废物不外排,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方案、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应急对策、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新城创置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4686993
联系人:宗总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四新地区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250690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楼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8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024-04-28 09:14
2024-04-2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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