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表明,有领养的兄弟姐妹也不算单独。
政策实施前“抢生”将受罚
按规定,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元彪解释,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前,生育二胎仍属违法,面临处罚;在中央规定之后,我省修订条例之前抢生二胎,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我省修订条例之后生育,属合法生育。
据介绍,在修订条例前已怀孕,但生育行为发生在条例修订后,仍属合法生育。市民只需在孩子出生前及时补办生育服务证即可。
放弃生育二孩无额外奖励
据介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批准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
有市民关心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自愿放弃生育有无额外奖励?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高惠祥表示,国家鼓励按政策生育,符合单独二孩家庭但自愿放弃生二孩,仍享受原有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待遇。
影响
未来5年 预计我市增加出生10万人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市未来5年将累计增加出生人口10万人。人口专家称,将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华中科技大学人口与政策研究所测算分析,我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为17.2万个,2014年—2018年间还会有11.4万的增量。前期调研显示,符合政策夫妇中有再生育意愿的为8.6万对,且大部分夫妇更倾向于在政策放开后头两年生育。专家推测,明年将现二孩生育高峰。
此前,洪山区作为全省生育政策调整试点,已实施登记。初步统计,该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有3950对,七成以上有生育意愿,10%以上的夫妇计划在一至二年内怀二孩。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我市累计少生100多万人。目前,全市年出生人口为10万人左右。卫生计生部门统计,新政实施后,2014年—2018年5年间,我市将累计增加出生人口10.3万人。生育高峰出现在2015年,出生总量将达13.6万人,多生2.7万人。
来自省卫计部门人口专家分析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可降低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适当增加少儿比重,改善劳动年龄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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