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首张申请表
昨日,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发布后,洪山区狮城名居一名住户在社区居委会填写了第一张我省“单独二孩”生育申请表
备受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湖北。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条例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卫生计生委昨日联合解读具体政策规定。
据介绍,此次《条例》修改主要就实施两孩政策的相关个别条款相应调整,其中,第十六条第四款“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相关部门解读称,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我省居民,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我省单独二孩政策不设生育间隔。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我省在2009年就已取消了双独二孩4年的生育间隔。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单独二孩也不设生育年龄限制。
数据显示,我省现有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家庭有62.94万个,生育意愿调查情况表明,约70%的家庭有意愿生育二孩,预计增加出生46.6万人。专家预测,年均出生人口不会影响全省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政策解读
政策实施前“抢生”将受罚
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元彪、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高惠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细解释“单独二孩”新政。
有领养的兄弟姐妹不算单独
新修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元彪称,按照我省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这表明,有领养的兄弟姐妹也不算单独。
政策实施前“抢生”将受罚
按规定,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元彪解释,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前,生育二胎仍属违法,面临处罚;在中央规定之后,我省修订条例之前抢生二胎,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我省修订条例之后生育,属合法生育。
据介绍,在修订条例前已怀孕,但生育行为发生在条例修订后,仍属合法生育。市民只需在孩子出生前及时补办生育服务证即可。
放弃生育二孩无额外奖励
据介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批准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
有市民关心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自愿放弃生育有无额外奖励?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高惠祥表示,国家鼓励按政策生育,符合单独二孩家庭但自愿放弃生二孩,仍享受原有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待遇。
影响
未来5年 预计我市增加出生10万人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市未来5年将累计增加出生人口10万人。人口专家称,将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华中科技大学人口与政策研究所测算分析,我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为17.2万个,2014年—2018年间还会有11.4万的增量。前期调研显示,符合政策夫妇中有再生育意愿的为8.6万对,且大部分夫妇更倾向于在政策放开后头两年生育。专家推测,明年将现二孩生育高峰。
此前,洪山区作为全省生育政策调整试点,已实施登记。初步统计,该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有3950对,七成以上有生育意愿,10%以上的夫妇计划在一至二年内怀二孩。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我市累计少生100多万人。目前,全市年出生人口为10万人左右。卫生计生部门统计,新政实施后,2014年—2018年5年间,我市将累计增加出生人口10.3万人。生育高峰出现在2015年,出生总量将达13.6万人,多生2.7万人。
来自省卫计部门人口专家分析称,“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可降低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适当增加少儿比重,改善劳动年龄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等。
二孩准生证免费办理
审批限时15天
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称,二孩准生证免费办理,审批限时15天。
此前,持续30多年的一孩生育审批已被取消。
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可向一方户籍所在街乡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有两次及以上婚姻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市卫生计生委称,符合条件的夫妇提交相关申请审查合格后,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证明材料齐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生育证》办理实行免费。
申请生育证流程
第1步
备齐证件
携带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居委会。
第2步
填写申请
填好《申请表》,一起交给社区计生卫生工作人员。
(为方便市民,洪山区已将申请表由原来一式3份减少为1份;照片4张减为1张。取消户籍在本辖区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第3步
领取证件
工作人员将《申请表》交到所属街道,经过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再交到区卫计委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就可以拿到自己的二孩生育证。
市卫计委、协和医院3名专家
今日做客本报
详解“单独二孩”
避免生育扎堆
时间:下午3时至4时30分
昨日,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引发市民高度关注。今日下午3时至4时30分,有关专家将做客长江日报,针对您的疑惑作出详细解答。
市卫计委副主任高惠祥、市卫计委计生处处长张士新将解答生育服务政策方面的问题;协和医院妇产科专家高慧将解答如何生一个健康的二孩等方面的问题。
四种方式参与互动
1、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027-59222222
2、给长江日报微信(微信号:whcjrb)留言
3、通过新浪微博@长江日报,提问
4、登录长江网论坛主题页面留言
应对>>>
市卫计委将定期公布
二孩申请和生育数量
避免生育扎堆
市卫生计生部门昨日称,将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全市育龄人群的怀孕和生育情况,避免生育扎堆。
据了解,市卫生计生部门将严密进行相关妇幼信息监测,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制订应急方案。市卫生计生部门将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全市育龄人群的怀孕和生育情况,以便广大市民结合自身状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
全市分娩量预计增30%
多家医院新增产科床位
来自卫生计生部门预计,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预计2015年我市分娩量将增加30%,逼近中心城区助产机构接生的最大承载量。昨日了解到,目前,多家医院已着手新增产科床位。
市中心医院产科负责人熊国平介绍,目前医院已有50张产科床位,“医院在姑嫂路新建的北院区新增了50张床位,预计今年能够完工”。
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正在兴建的综合业务楼预计将于明年完工,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楼投入使用后,将新增约100张产科床位,加上现有的172张,接近300张床位。
根据卫生计生部门部署,我市将调整增加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床位,增强各级助产机构的接生能力;敦促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重新开设儿科病房或扩大儿科规模,鼓励民营资本开办儿童专科医疗保健机构。
链接>>>
十余省份启动“单独两孩”新政
北京、天津、四川、重庆
设生育间隔
记者了解到,在湖北之前,全国已有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上海、广西、陕西、四川、重庆等十余省份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新政。
在已启动“单独两孩”的省份中,天津、北京、四川和重庆保留了生育间隔这一限制。
其中,北京表示,该市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
天津表示,按本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
四川则将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对其他生育政策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重庆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间隔3周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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