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我省将转移农村人口300万人。到2015年,湖北省城镇化率将从2010年底的47%提高到52%以上。根据全省“十二五”规划,这300万农村转移大军中,将有90万人进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约130万人进入中小城市和县城,约有80万人进入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
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按照自愿、有序、分类、统筹、稳健的原则,逐步推动人口城镇化,并在户籍、就业、子女就学、住房及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与此同时,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将由目前的6个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由40个增至50个左右,3万人口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至100个左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将我省20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率先发展成为人口聚集能力强、功能完善的中等城市;对20个发展基础较差的县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扩大县城规模,提升经济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
未来5年,我省在城镇布局上,将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形成以武汉为龙头、湖北长江经济带为主轴、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两轮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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