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前日,深圳市地税局通报了深圳一季度的税收情况,反映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成效的房地产营业税出现下降。不过,笔者认为,深圳一季度的税收中,房地产营业税出现下降其实对深圳今年总体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并无太大影响。
官方数据显示,深圳市去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突破3000亿元和1000亿元大关。 从收入结构看,深圳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约为90%,税收收入仍处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绝对主导地位,税收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3%。虽然,今年1到2月份,深圳房地产营业税收入同比下降12.24%,减收1.87亿元,其实一年最多也就减少十几亿元。所以说,影响不大。另一方面,高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持续发展,加之楼市调控的持续深入,房地产营业税所占比重继续下行其实是一个可以预知的。
另外,,让我们来看与房地产营业税有密切关联的卖地收入:2010年7月26日的《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乔家华介绍,2009年全市土地出让实际收入150.49亿元。根据《每日经济新闻》今年1月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2010年的卖地收入只有区区155.5亿元,深圳并没有患上“土地财政”的依赖症。
客观而言,深圳当前的这种财政收入的结构是相对合理的,而且有助于经济的持续领跑。正因为如此,其与内地某些城市卖地收入占到年度财政收入50%的畸形结构相比,其实有条件有必要对楼市调控频出重拳,而不是摆出一副控制不住房价,预备让它在本年度再涨10%的无奈表情。
有条件者,因为卖地收入、房地产营业税对于深圳政府的钱袋子而言最多是“锦上添花”的作用,有或者没有,影响不大。其中,由于土地资源的枯竭,卖地收入继续衰竭几乎是完全可以预期的,这必然带来房地产营业税的下降。
有必要者,因为政府倡言“建设幸福深圳”,那么则有义务让常住深圳按时缴纳社保者有租得起、买得起的商品房或者保障房,在民生问题上纠缠于宏观的所谓货币流动性泛滥固然不无道理,却也难逃推脱责任之嫌。现实中,普通市民只知道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涨幅,缺乏幸福感,如果任由这种状态持续,何谈幸福感?何谈“建设幸福深圳”?
深圳有条件做楼市调控先锋城市,且不应过多计较于卖地收入、房地产营业税的可预期下降,应继续强化对楼市调控的高压态势,堵塞可能的政策执行漏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保障房建设的竣工日期尽量提前,最大程度满足刚性需求,引导市场资金从炒楼这一渠道向其他投资渠道转移。
令人遗憾的是,深圳3月29日出台的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竟然是: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本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诚如论者所言,这是一个涨价目标。
在企业自身税负过重,劳动者普遍收入不高的城市现实中,寄望于房价小幅上涨,劳动者收入大幅上涨,且涨幅高过房价的实际涨幅,基本是一个梦想。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在数据上确实低于深圳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但劳动者(这其中包括深圳需要的高新技术人才)并不满意,只能用脚投票,选择收入与房价的性价比更高的城市。这才是深圳未来发展最大的不确定性。
有专家忽悠说“如果连深圳的房价都承担不了,还算什么高端人才”,这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中间牵扯企业本身的承受能力、税负制度合理性、工资集体谈判制度以及工会职能最大程度发挥等几个关键节点,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能否承受高房价与是否高端人才之间并无等量关系。多年以前,一篇著名的帖子“年薪50万元的我生活得很艰难”其实已经对此作出了鲜活的诠释。
深圳,无论着眼未来的发展后劲,还是平息当下的民间怨气,在楼市调控方面,绝不可因为仅仅十几亿元房地产营业税的可能损失,而放松对楼市的调控。相反,深圳需要对此作出与中央乃至住建部步调一致甚至更为严厉的调控表态和目标,否则会留下巨大隐患,影响“建设幸福深圳”的进程。
(来源:深圳商报)2024-05-1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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