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湖泊功能,改善湖泊生态环境,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水利、生态环境、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实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环湖污染防控,有效遏制水质恶化、改善生态功能,提升湖泊蓄水与排涝能力,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湖泊。统筹解决岸上岸下、入湖出湖、点面内源污染等问题,实现从“一湖之治”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的转变。依据湖泊水环境状况和流域生态特点,坚持一湖一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治理策略。
在分类实施湖泊清淤方面了,重点对城中湖底泥污染较严重的湖泊开展局部或全部清淤,清除有毒有害淤积物;非城中湖泊重点对纳入退垸(田、渔)还湖的圩垸和低矮圩(含湖边塘)进行清淤,增加蓄水空间;对重要湖泊主要入湖口、出湖渠疏挖,保障涝水出湖畅通。
为避免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合理制定底泥清淤方式和处置方式,力求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底泥处理要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对于有毒淤泥采取无害化处理后再进行安全处置;对无毒淤泥可结合湖泊生态修复建设环湖滨岸带、鸟类栖息地、岛屿湿地来消纳淤泥,促进清淤工程效益最大化。
同时,编制全省湖泊保护、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湖泊截污规划,逐年实施截污工程。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严格监控过渡性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强入湖(河)排污口监管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管,将治理任务落实到湖泊流域内各排污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水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对城中湖还要开展初级雨水截污试点,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此外,还要开展环湖生态圈建设,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实施流域陆地生态修复、湖滨生态廊道修复、湖滨湿地保护等生态建设,形成湖泊良好生态保护屏障。加强湖泊生态水位保障与科学调度,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增加湖泊生态容量。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刘丁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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