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改革是供给侧改革中一个“啃硬骨头”的典型。狭义上讲,这个改革要解决的是我国不动产里消费性质住房持有环节上的税收,要从无到有。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各自进行这方面的改革试点。房地产税对中国现在特别重视的共享发展、收入再分配有独特意义,亦有久拖不决的高难度特点。2018年,房地产税改革应被提上议事日程。
其作为一个直接税,除了筹集政府收入,特别重要的作用是,起到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在税收上“抽肥”的作用,让持有豪宅、多套房的对象多做一些税收贡献,而使这些资金进国库之后,就能“补瘦”,即政府用此种税收收入用于扶助弱势群体,加强保障房建设,促进社会福利。这种“抽肥”不是让先富起来的人伤筋动骨,是在他们发展、享受的层面上适当让渡一部分物质利益,本质上是一个促进社会和谐的“共赢”的税收。我国在经过了多年物业税模拟试点和实施了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后,房地产税的改革任务,应尽快得到推进,路径是在“税收法定”轨道上,尽快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指导意见,一待立法完成,可在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一、二线城市率先开征。首先,必须立法先行,最关键的要先进入一审,把有关部门在内部操作了很多年的草案先公之于众,征求全社会的意见。其次,在税率的设置上,应该根据房产的价值(市场影子价格)等因素确定税基和税率。对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房屋面积可实行零税率,对超过住房标准的房屋面积实行各地标准税率,使高收入群体在享有大面积住房的同时也承担更多税负。第三,要注重和房地产相关的所有税费的整合和配套改革。第四,要对地方充分授权,分步实施。
进一步减税降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而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需要企业尤其是实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自2015年我国提出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积极推出了包括营改增、简化税率结构、清理规范收费、支持创新发展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大幅降低纳税人的税费负担。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等行业改革,降低用能、物流成本。同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提出,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对于进一步减税方面的空间,除了前面提到的未来增值税税率可进一步减并至两档税率甚至减至单一税率之外,企业所得税也尚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尤其在全球新一轮减税潮来临之际,作为对企业影响最大的税种之一,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来减轻企业负担。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约9.9万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7万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27.2%。2017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为5.58万亿元,如果将企业所得税减少三分之一,则企业的利润增加接近1万亿元,相当于企业利润总额提高16%。在世界范围内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趋势下,我国也可考虑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从而给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动力。此外,在2017年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可考虑继续提高研发投入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来降低企业税负,并将政策红利扩大到非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对于我国企业降费方面的空间,总体来说,比降税更大。不少收费及费率、政府性基金等,都具备一定的减免和降低空间,并将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因此应成为降成本的主要抓手,继续出台一些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清费降费。例如,结合社保体系改革调低“五险一金”标准;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对政府机构瘦身消肿,减少审批权、收费权以及伴生的“设租权”,以配套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2024-03-3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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