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目前多个地方的社区足球场都涉嫌违建。特别是在公共闲置土地或者绿化用地上的足球场,没有一家社区球场能拿出“法律手续”。这也是国务院46号文件在落地推进中绕不开的法律问题。
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李涛律师认为:“能否在完善审批、完善协调的基础上,解决好投诉者的投诉和关切,对运营单位进行整改、改造后,再来商议能不能再次利用呢?”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也表示,社区足球场的建设所引发的争议原本是可以调和的,以二七长江桥下的这个足球场为例,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明确告之周边居民:该闲置地规划为城市绿化用地,但闲置期预计为5年,在闲置期间,由体育部门主导在闲置地上建设足球场,对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并严格限定营业时间。等到园林部门要将这片闲置地进行绿化时,体育设施再退出或者改造利用,相信会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据人民网此前报道,2017年4月,记者从武昌区城管委了解到事实。
该足球场所在地按照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该地用途为城市绿化用地。
2016年3月初,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此规划预留绿地上修建一个临时的足球场地,面积1.2万平方米,并在足球场地旁修建了更衣室和休息室,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共2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国家住建部2016年要求湖北省对奥山足球场疑似违法建设进行督办整改
而在该足球场建设之初,就被国家住建部卫星图斑列为疑似违法建设,要求湖北省督办处理。也就是说,该足球场从一开始,就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彻头彻尾的违法建设。
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雄也向记者证实,这片球场确实是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去年2月开始建设的,于去年4月开始营业。 “我们看到2014年发布的46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废弃闲置的绿化用地改造成便民的体育场馆,在了解到奥山地产公司有一块空地属于46号文件中的土地性质,我们就建设了该足球场。”
武昌区城管杨园执法中队为了阻止该违法建设,在其建设时,两次向城市主场(武汉)体育有限公司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告之其有依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然而,在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满时,该公司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而该公司声称的将向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许可,也未取得。
经武昌区城管委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处违建实施拆除。2017年3月27日,杨园城管执法中队对该足球场围网及灯杆进行拆除并责令其停止营业。
记者翻阅了相关市民投诉件,发现该足球场收到的投诉可谓五花八门:擅改绿地规划、噪音扰民、强光污染、违建停车场牟利……仅2016年8月,就收到投诉26件,几乎天天有人在投诉。
从市民的投诉可以发现,该违建并非受到附近居民完全的欢迎和支持。
(来源:央广网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