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按照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房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修订了2021年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部分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一、合同填写说明
合同说明部分第3条增加了合同重大事项的列举说明,提示购房人应充分认识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专业术语解释
合同专业术语解释部分新增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的相应解释,即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三、商品房基本情况条款
合同第三条第3款新增不动产单元代码内容。
四、合同抵押条款
合同第四条增加了解除抵押时间和违约责任的约定内容。
五、商品房价款条款
合同正文第六条第一款删除“其中,毛坯部分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装饰装修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的内容。调整为“该套商品房(【全装修商品房】【毛坯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六、付款方式条款
本次合同修订增加可约定分期支付首付款内容,进一步优化合同付款方式条款,满足合同当事人付款方式多样化需求。将原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调整为第七条第(一)款,并将其第3项内容调整为“首付房价款【一次性】【分期】支付,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首付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一期首付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 月 日前支付。二期首付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应当于年 月 日前支付。”
将原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调整为第七条第(二)款,内容调整为“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用于预订该商品房的定金等(币种)元(大写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抵作商品房价款”。在合同中明确定金在合同签订时抵作商品房价款,有助于定金入账、退回管理。
合同第七条第(三)款增加“《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主要内容见附件五”,并在合同附件部分增加该附件内容。
七、关商品房质量条款
合同正文第十七条第(四)款第1项删除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新增噪声影响情况及采取防治措施、建筑隔声情况,并在合同附件部分增加该附件内容。
八、合同附件内容
附件二新增列举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等该栋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
附件六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的修订。
附件七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中增加了“本附件约定的装修标准应与该商品房项目设置的交付标准样板房一致”的表述,及增加“室内设施设备(电器、智能设备、其他)”。
附件十增加第2项内容,即“出卖人发生注销情形下质量保修责任承接情况的说明”。
来源|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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