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年,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腐败窝案终于被揭开一角。十年的时间里,各级审计部门多次对通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批评和惩处建议,却一直没有回音,这一过程中该中心在主任车世刚的“运作”下进行着各种花样翻新甚至明火执仗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径,总额终于达到案发前的11亿元之巨。如果不是一些特殊的诱因,恐怕这一腐败大案还将被继续遮掩。这一现实拷问着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安全管理体系,甚至拷问着整个行政法律体系的监管和纠错能力。
一线调查
10年审计难追责 挪用金额“超四成”
11亿元:公积金挪用纪录“通化制造”
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以涉嫌受贿罪的名义被通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与其同时被逮捕的还有中心副主任姜德利、主任助理由贵义、行政科科长芦红林等人。
这6人的被捕撕开了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背后的黑幕——其以违法向企业贷款的方式,挪用了高达11.25亿元的住房公积金,创下全国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的纪录。
这起窝案的最终爆发源于通化市审计局的一份审计报告。在向通化市纪委报送的《审计移送通知书》中,通化市审计局认为车世刚涉嫌挪用公款、违法运用资金、渎职等,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自车世刚2003年就任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以来,关于车世刚等人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举报就从未停止。其中,国家审计署、吉林省审计厅、通化市审计局等三级组织曾多次审计查实挪用事实。
《审计移送通知书》显示,每次审计之后车世刚等人不仅安然无恙,甚至变本加厉。
就目前来看,通化住房公积金窝案的查处仅停留在上述6人身上,包括通化市主管领导、大批骗贷企业等均未涉及到,而其涉案资金额度,亦超过此前湖南郴州、北京、甘肃兰州的公积金弊案,成为“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窝案爆发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车世刚于2013年4月9日被免职,通化市审计局对其离任审计于5月15日结束,通化市纪委于当日对其双规。
《审计移送通知书》显示,车世刚在2003年11月到2013年3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经审计发现,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25亿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给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时贷款和按照规定的情形将住房公积金归还给职工。
《审计移送通知书》显示,车世刚违法挪用住房公积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其一,违法将住房公积金借给房地产开发商等法人2.5亿元,几乎涉及当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截至审计之日尚有1.9亿元贷款未收回。
其二,以编造职工名单,与开发商等合谋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7481万元,截至审计之日仍有222万元尚未收回。
其三,以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挪用住房公积金2.4亿元贷款给开发商,截至审计之日全部未收回。
其四,以非毛坯贷款的名义,发放贷款4.33亿元,以及通过多头开户,违法挪用资金7900万元。
相关统计发现,涉及企业数量30多家,编造虚假购房名单上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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