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编号: HBZX-201701FJ-03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投中心裕大华地块住宅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编码为2016-420106-70-03-339577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联投中心裕大华地块住宅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滨江商务区(武昌区新河街与和平大道交界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联投中心裕大华地块住宅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滨江商务区,净用地面积100207m2,项目总建筑面积36.6万方,其中地下室面积10万方。拟建设11栋住宅楼,其中5栋超高层住宅高度超过150M;分别为43、46、47层,另外6栋高度控制在100M;分别为31层、28层。地下建筑暂定为地下二层结构。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4 月。
2.5招标范围: 联投中心裕大华地块住宅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方案深化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市政工程、管网综合设计) 。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3财务要求:
①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②2013年、2014年、2015年未发生亏损;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3月 1日至2017年2月 28日),须具有一项群体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设计业绩。
3.5信誉要求:
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自2012年3月 1日至2017年2月 28日至少在一个类似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
2024-03-3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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