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间,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公司于12月9日收到京基集团自行召开康达尔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函。
京基集团在通知函中提及,“在康达尔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情况下,京基集团决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自行召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配合完成相关事项。
据康达尔透露,此次京基集团提交的所有议案内容与2016年7月18日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涉及的议案内容一致。而公司已按照要求于9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相关决议公告。
鉴于此,康达尔认为,京基集团要求自行召开股东大会重复审议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要求其配合公告相关文件及提供配合的要求并无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依据。
为此,为维护本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并保护实体经济免受破坏,康达尔已向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京基集团要求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进行了汇报,并恳请监管部门对京基集团滥用股东权利、扰乱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市场波动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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