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发行不超过4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特别决议案。
公告显示,特别决议案包括,动议个别批准有关在中国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建议,即批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及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融资工具品种,可一次或多次发行。
同时,动议批准及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办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事宜。
据过往报道,10月4日,富力地产便宣布,为有效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富力累计获批本金总额达49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2016年6月底,富力已发行公司债券总额高达433亿元。
富力称,筹集资金以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信用债务,及项目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2024-05-11 11:41
2024-04-30 16:20
2024-04-30 09:00
2024-04-29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