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取证再要求银行撤销交易
去年10月28日,花园道某餐厅员工报警称,两名刚应聘入职的服务员涉嫌盗窃顾客信用卡信息。
北湖派出所民警赶到该餐厅,欣慰不已。原来,民警曾对辖区内多家餐饮店员工宣传收银者盗窃信用卡信息的诈骗案例,被员工们记在心上。当日,两名刚上班的广东籍小伙拿着顾客的信用卡在柜台内埋单,将卡刷过POS机,趁顾客不注意又偷偷在另一部刷卡设备上刷过。听过民警讲述案例的员工发现后,悄悄告诉经理报警。
两名嫌疑人交代,他们来店内打工是幌子,目的是趁机盗取顾客的信用卡信息,“上线”会按照他们所提供的信用卡消费额度、卡片张数,给他们丰厚的酬劳。
“333”工作法之三:信用卡信息被盗刷,指导报警者迅速在有监控的最近门店或ATM机上刷卡一次并保留单据,致电开户行要求将账户止付,向银行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撤销消费款项。
民警提示: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的视线,尽量换用芯片卡。若银行卡被盗刷,尽快找到有监控的最近门店或ATM机消费或取款并保留单据,可作为证据交给警方,向银行申请尽快冻结银行卡并撤销非本人操作的交易。
2024-04-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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