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记者昨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1日起,武汉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受理范围新增河南、四川、江苏、江西、广东等五省(其中广东省从8月15日起同步开通)。
届时,在武汉市就业、就学、居住的,且户籍在湖北省内武汉市外、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四川(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暂不受理)、江苏、江西、广东等省、市居民可在武汉市18个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申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三项业务。同时,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四川(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暂不受理)、江苏、江西、广东等10省、市就业、就学、居住的武汉人也可在当地申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业务。
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已顺利开通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等5省(市)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申请人可直接在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湖北省及武汉市将继续与全国其余省(市、区)对接协调,逐步互相开通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2024-05-1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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