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等相关规定,电影制片厂片一期旧城改建项目已列入2015年度江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旧城改建计划,并取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意见(武土资规函〔2015〕435号),江汉区人民政府拟对电影制片厂片一期旧城改建项目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为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现将制定的电影制片厂片一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电影制片厂片一期旧城改建项目
(二)征收范围:江汉区青年路沿线,东临万松园路,西临航空路,南邻解放大道,北临万松园横路(具体见房屋征收红线范围)。
(三)房屋征收部门: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武汉市崇安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五)征收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六)征收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概况
1、被征收房屋户数约2447户;
2、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02万平方米(具体数据均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实际面积和户数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执行的法规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
(三)《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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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19:31
2024-05-2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