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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简述
为了加快武汉市洪山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夹套河路(滨河路——白沙二路)建设项目。
夹套河路(滨河路——白沙二路)建设项目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为规划的城市次干路,南起滨河路,北至白沙二路,设计全长1.65km,红线宽40m,设计时速40km/h,双向4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绿化及照明。
2环境影响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施工开挖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
由于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只要施工期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营地设置强化型化粪池,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其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场地及土石方开挖处设置临时沉砂池,将含泥砂雨水、泥浆等经沉砂池沉淀后通过拦砂网排放,可有效减轻含砂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2.1.2废气
拟建项目所需的重要施工材料—砼为外购商品料,施工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空气污染源包括挖方填方及沙石灰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保证施工场地的湿润度,有利于抑制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外购原辅材料、商品土和开挖土方运输过程中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定期在路面洒水是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管理,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且仅限于施工期。
2.1.3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将在夜间对临道路敏感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距敏感点约200m范围内时,本项目涉及的敏感点主要是万科金色城市、长江都市花园小区及观庭金色世家小区,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应避免夜间施工,以保证不干扰项目敏感点居民正常生活。
2.1.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场地的平整和道路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弃方等应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交予武汉市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置。
2.1.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临时用地主要为施工营地,少量施工料场、施工渣土堆场等对土地的占用。项目工程施工所占用的土地将使项目场地周边的土地资源遭受一定损失,植被被破坏而改变了土地原有的生态功能,使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变为以道路运输为主的人工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发生在工程施工期。在施工期由于土石方开挖,破坏了原有地面土层结构以及植被,建设前,主要为荒地进行路面工程后,原有地面结构破坏,土质翻动后表层疏松,田地占用后,破坏了原有水土保持工程,在降雨、风等外力作用下易发生侵蚀。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废水
道路通行后,由于车辆通过时,路面存留废油、尘土等污染物,会在雨水冲刷后,形成径流后排入沟渠最后排入受纳水体。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其浓度在一次降雨初期最高,随着降雨的继续其浓度迅速降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2.2废气
道路运营期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来自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污染物CO、NOx)。类比分析结果表明,工程运营期汽车尾气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控。
2.2.3噪声
工程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路面行驶的机动车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车轮与路面摩擦噪声组成,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经预测,工程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拟采用低噪声路面等多种噪声防治措施,可将敏感点处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本评价建议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2.4事故风险
根据交管部门统计,武汉市境内30年尚无重大环境危险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资料进行类比分析,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概率很低,危险品运输的环境风险值的可接受程度为10-6/a。本项目周边居民点较多,道路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在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根据车辆风险危害程度,针对性的进行救援和应急疏散。
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
3.1.1废水
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防止油料、化学物品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3.1.2废气
靠近居民区的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需要临时集中堆放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砂石等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将料场、土石方临时堆砌场设置在敏感点一侧,同时对项目工程车辆运输线路进行调整,禁止穿越居民区。
3.1.3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现有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这些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围墙或吸声屏障。
3.1.4固体废物
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应当及时清运。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
3.1.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占附近的区域;对于拆迁等形成的大片建筑垃圾堆积,应有次序的分片动工,还可设围挡,拆迁的同时也要同时清运弃渣,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
3.2营运期
3.2.1大气
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3.2.2噪声
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如调整交通信号,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等;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对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建设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2.3废水
本项目道路本身无废水产生,其废水主要为承接的雨水,其中初期雨水中污染物含量较高。道路雨水在排水明渠或雨水管网中输送时,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稀释、沉降或降解,水中污染物浓度将大大降低。因此,基本不会对雨水的相关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3.2.4风险对策和措施
为确保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在发生危险品逸漏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获得地方消防、公安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4.结论
4.1规划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南起滨河路,北至白沙二路,为规划的城市次干路,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2环评总结论
评价认可工程设计方案,并建议下阶段考虑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生态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027-88660032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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