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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庙路(森林大道~临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来源:  武汉市环保局 武汉房掌柜  2015-06-26 03:12:28
[摘要]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项目由来 为实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充分发挥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 ...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项目由来

  为实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充分发挥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创建全国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和先行示范作用的“东湖模式”;建成具有活跃的创新经济、和谐的社会人文和绿色的生态环境、以“世界光谷”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总体发展目标,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东湖示范区实施“左庙路(森林大道~临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1.2拟建项目情况简述

  左庙路(森林大道~临江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全长2306.54m,红线宽60m,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以及道路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工程。

  2环境影响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内生活废水、施工开挖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

  项目在施工场地及土石方开挖处设置临时沉砂池,将含泥砂雨水、泥浆等经沉砂池沉淀后通过拦砂网排放。

  2.1.2废气

  项目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和站和沥青拌和站,工程所需混凝土及沥青均采用外购的方式。因此,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开挖产生的扬尘、施工材料或土方装卸及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熔烟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保证施工场地的湿润度,有利于抑制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外购原辅材料、商品土和开挖土方运输过程中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定期在路面洒水是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有效手段。

  2.1.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如挖土机、推土机、空压机等,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将在夜间对临道路较近敏感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距敏感点约350m范围内。沿线的环境敏感点距部分路段施工场地较近,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必须避免夜间施工,以保证不干扰项目敏感点居民正常生活。

  运输车辆噪声为线性噪声源,影响对象主要为运输沿线的居民以及其他环境敏感点,在做好运输路线以及时间规划的条件下,可以将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降至最小,应尽量避免大型运输车辆在深夜穿过集中居民区。

  2.1.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场地的平整和道路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等。

  建筑垃圾、弃方等应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交予武汉市渣土办统一调配,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1.5生态环境

  施工期临时用地主要为施工营地,少量施工料场、施工渣土堆场等对土地的占用。项目工程施工所占用的土地将使道路周边的土地资源遭受一定损失,植被被破坏而改变了土地原有的生态功能,使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变为以道路运输为主的人工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发生在工程施工期。在施工期由于土石方开挖,破坏了原有地面土层结构以及植被,进行路面工程后,原有地面结构破坏,土质翻动后表层疏松,破坏了原有水土保持工程,在降雨、风等外力作用下易发生侵蚀。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废水

  道路通行后,由于车辆通过时,路面存留废油、尘土等污染物,会在雨水冲刷后,形成径流排入沟渠最后排入受纳水体。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其浓度在一次降雨初期最高,随着降雨的继续其浓度迅速降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2.2废气

  道路运营期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来自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因子为THC、CO、NOX。本评价对道路运营期机动车废气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预测年份内工程营运期该地区的CO、NOx年均值、24小时均值和小时值与背景值叠加后,仍然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2.3噪声

  经预测,工程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本评价建议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建设学校和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2.4社会影响

  本项目排水工程对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减少排入项目周边湖泊、河流的污染物,改善水体水质,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并且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放,雨、污分流不会出现污水溢流对江河湖泊造成污染的现象。

  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

  3.1.1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1.2废气

  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需要临时集中堆放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砂石等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将料场、土石方临时堆砌场设置在敏感点一侧,同时对项目工程车辆运输线路进行调整,禁止穿越居民区。

  3.1.3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拆电话;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现有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这些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围墙或吸声屏障。

  3.1.4固体废物

  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应当及时清运。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

  3.1.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占附近的区域;对于拆迁等形成的大片建筑垃圾堆积,应有次序的分片动工,还可设围挡,拆迁的同时也要同时清运弃渣,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

  3.1.6社会环境

  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同时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线也进行统一安排,颁布有关限制规定,以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安民告示。

  3.2营运期

  3.2.1大气

  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3.2.2噪声

  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如区内禁止鸣笛、限速,调整交通信号,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等;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对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建设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2.3废水

  道路初期雨水是造成面源污染主要因子之一,在工程控制条件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行的前提下,建议项目道路初期雨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3.2.4生态

  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绿化面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道路绿化还具有美化环境,抑制、吸收扬尘、废气,增加氧气等环境功效。

  3.2.5减小风险对策和措施

  为了确保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本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项目营运期建立一支小型消防队伍,同时在发生危险品逸漏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获得地方消防、公安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4.结论

  4.1规划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总体规划及东湖示范区相关规划要求。

  4.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武汉市相关规划。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都将对评价区域内的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建设项目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和减缓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生态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胡工

  3、联系方式:027-87781791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场路万科圆方C座1203室

  3、联系人:邓玖林

  3、联系方式:Tel:027-85563451;E-mail:strmy@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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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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