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通知》,对武汉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中,明确规范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由原“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在今年前11个月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属首套房贷款的占97%,职工家庭月收入在5000元(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以下的占贷款户数的87%,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贷款金额的80%,由此可看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新政亮点
此次公积金新政最大的区别在于“认房又认贷”,如前期用商业贷款购房后,结清出售,名下无房但有商业贷款记录。再次用公积金购房,以房地局备案记录为准,若名下无房产,公积金购房认定为首套房。
此次调整还对借假离婚去购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甚至第四套房的客户打击力度同样非常大,因为受次政策影响,假离婚之后如要当首套房或二套房去操作,那必须是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并且按二套房来认定。这样一来,借假离婚操作来购买二套房和多套房的意义已基本不大,此种操作可以休矣!
新政将提高二套房门槛
调整后的公积金政策对二套房也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夫妻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只有一套小于140平方米住房;或夫妻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该笔贷款已结清,且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二套房,首付六成。《通知》还调整了贷款最高限额。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但二套房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50万元”,改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不过,新政对首套二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从过去的七成提至八成。
无论是首付提高,利率上浮还是额度变相收紧,新政显然将对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这一部分客户产生较大影响,压制部分改善型购房需求。
2024-05-27 19:21
2024-05-23 18:01
2024-05-23 09:54
2024-05-2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