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认房不认贷”政策执行时点以8月18日为界
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解读发布。
据悉,政策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2023年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2023年8月18日0: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据早前报道,《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深圳正式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 8月31日起施行
8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具体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3年8月30日
2024-04-16 10:40
2024-04-09 13:09
2024-04-09 12:58
2024-04-09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