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鄂州葛店开发区黄矶村附近,有一个小区名叫“宏福雅阁”,而该小区却只有一栋房子,更为奇特的是,该小区入口处是一处地下室入口。住在这里的80户居民,自2012年开发商失联后,因办不了不动产证而叫苦不迭。从2010年购房到现在已过去了11年,目前这里的居民仍在共用一个总电表。记者介入调查后得知,该小区系“小产权”房,相关部门均表示,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从2010年6月签订合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11年,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所有相关部门都找过,没有一个部门能给个说法。”7月26日,70岁的周婆婆告诉记者,她是武汉市武昌区人,2010年退休后,看到鄂州葛店的房子比较便宜,遂想着将武昌的房子留给子女,她和老伴到葛店购买一套小房子自住。
打定主意后,在报纸上看到葛店宏福雅阁小区价格比较合适,单价仅1600多元一平方米,便在2010年6月与开发商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福地产)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清了房款,购买了一套78.27平方米的房子。2011年,周婆婆与丈夫对房子装修后,就搬进该房居住。周婆婆说,他们入住后才发现,用电是商业电,1元多钱一度,水压不稳,平时需要在室内加压才能有水流出来。在入住一年后,开发商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办房产证也没有下文。2018年,因为用水不便,周婆婆只得搬回了武汉。
“只有一栋,三个单元,80套房子。”周婆婆介绍,因小区管理混乱,她想将房子出售,无奈没有房产证,没人敢买。
为何十多年不能办证?记者联系葛店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环保局时,对方表示,近年收到该小区居民的信访件,不过,宏福雅阁是小产权房,不属于该局负责。对于小产权房,对方解释,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予备案。2007年开始,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当记者联系葛店政府一柳姓办公室负责人时,对方又将“球”踢给了住建部门,“既然是小产权房,当初售房时为何有关部门不管?”
在周婆婆提供的购买合同中,记者看到,该合同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建设依据”中标注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葛店开发区葛洪路电厂段的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销售依据”为“预售商品房”并获得“鄂州市房地局”批准,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栏却未填。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由于宏福地产多年未进行年审,已被注销。记者又致电当年售楼部的一名女销售,对方表示该房地产公司早已不存在。
该房地产公司是否违规售房?既然是小产权房,2007年国家已叫停,“宏福雅阁”建设时为何没有相关部门叫停?一连串的疑问,在记者采访时,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说法。
近年来,小产权房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也越来越多人开始购买小产权房了,那么小产权房产证怎么办呢?估计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其实小产权房与一般的房产不同,这种房子是没有办法直接办理房产证的。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没有相关证件和土地出让金的房屋。财产证明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签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通用名称。购房合同不会提交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开发商应当按照房屋建设批准和城市填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向土地管理局支付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金,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2.产权小的建设者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建设税的4.38%。
3.根据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已付的房屋建筑面积税款收据,房屋建筑批准书和城市规划许可证,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通用证。
4.购房者应当凭房屋总证,房屋所有权转让表,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向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务和农村财务管理局)缴纳契税,采购合同。
5.前往当地税务部门在房屋销售链接中支付各种税款。
6.到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和已缴纳的税单或减免税凭证办理产权手续。来源:楚天都市报、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