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物价局联合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发出通知,决定从8月1日起,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光谷院区和协和医院西院区执行本医院主院区对应价格,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近几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各地医疗资源优化整合,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了部分公立医院新建院区以及公立医院之间合并。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更好满足患者对优质医疗服务需求,省物价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立医院执行价格评估机制。即,按照质价相符原则,对通过评估的新建、合并院区,执行与主院区相同等级价格。
经评估,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光谷院区和协和医院西院区实现了与主院区同质化管理,医护人员资源实现了共享,医护质量与主院区达到了同一考核要求。
省物价局表示,通知执行后,相关院区的专家诊查费、手术类项目等价格会有部分提高,但有医保政策作保障,个人就医负担不会明显增加。为防止价格提高后相关院区医疗服务质量出现下降,同济医院、协和医院要继续加强一体化管理,合理调配医疗资源。若相关院区医疗服务实际运行中有差距,质量出现下降,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价格进行调整。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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