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报:你认为目前我国应该提供多少共有产权房才能满足需求?
胡存智:共有产权房的数量必须要足够,不能是点缀式的。应该明确在一定时期内集中批量地推出共有产权房,特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存在大量购房需求的一线城市,推出共有产权房的数量应该跟商品房的数量相等,甚至在近期内大于商品房的供应数量。通过调整房屋供应结构,以共有产权房分流市场需求,缓解商品房需求压力,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地价不是简单降减让
中国房地产报:现阶段我国正在通过各种调控措施来平抑房价,共有产权房也是其中一项措施,对于房价是推高地价的主要原因,你怎么看?
胡存智:仅仅讨论“是房价推高地价还是地价推高房价”并没有多大意义,无论是房价还是地价,商品价格最终是市场决定的。地价本身并不能推高房价,因为土地作为房屋成本构成中的一项,只有房价上涨或预期价格上涨可以容纳更高的土地成本费用时,市场才会接受地价的上涨,开发商才会相应提升价格去购买土地。由此可见,决定房价的是房屋市场而不是地价成本,否则只管增加成本,房价就永远只升不降,没有波动了。同样的道理,单纯降低地价也不“能”降低市场房价,除非在降低地价的同时,按照地价降幅人为干预房价,才能使特定房屋的房价降低。共有产权房正是这类在降地价的同时人为降低房价的特定房屋,但这并不意味市场房价降低。
中国房地产报:共有产权房的土地出让形式就是政府折让一部分地价,你怎么看待这种新的土地出让形式?
胡存智:通过共有产权房调整房屋供应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共有产权房以市场房价作为基准,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折扣把高房价减下来,降减的基础就是地价和税费的折扣。那么地价是不是真的减让了呢?如果今后不允许共有产权房上市和流转,政府地价的折扣就是真正的降减让,不过减让的地价相当于补贴给了购房者个人,将公共财政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个人的补贴显然有违市场和社会公平。
但是如果共有产权房经一定年限后允许上市和流转,土地出让时仍按市场定价,并按折扣收取一部分地价款,政府的折扣就不是地价的降减让,只是对地价款较长时期的赊收。当共有房屋经一定年限后上市时,政府再按房屋交易价把地价款回收。共有产权房采取按折扣长期赊收地价款的土地出让,不仅可以同样达到降低地价和房价的效果,而且更符合市场规律,政府对购房的资助方式更公平,地价款的折扣收回也比较切实可行,更有利于共有产权房的长期供给和可持续运行。
2024-04-29 14:08
2024-04-28 09:14
2024-04-24 09:19
2024-04-2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