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12月1日,武汉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新政将正式实施。
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中可以发现,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异地公积金使用有三个前提:1、购房者拥有武汉市户口;2、异地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正常缴存达6个月及以上;3、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低于2次。
新政的实施,将帮助那些在异地缴纳公积金的武汉市民,能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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