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南省三亚楼市调控再度升级,新政规定,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不予认可。
同时,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24-03-3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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