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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玖珑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来源:  武汉市环保局 武汉房掌柜  2015-01-29 09:43:43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万博玖珑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万博玖珑湾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

  (2)相关背景

  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及物业管理。公司拥有良好的金融资信等级,人力资源及资金条件均已成熟,可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位于黄陂区南部,隔府河与武汉市相连,是黄陂南部经济发展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武汉盘龙城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以挂牌方式竞得编号为P(2008)0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有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用该地块新建《万博玖珑湾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80011m2(其中净用地面积76090.8m2,代征道路面积3920.2m2),总建筑面积133158.9m2,其中地面总建筑面积133158.9m2(计容面积),主要建设31栋7F低层住宅楼(建筑面积130306m2,总户数1252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08.4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66.3m2)、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67.2m2)、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m2)、托老所(建筑面积176m2)及其它配套设施用房(含配电房、门房及环卫休息室,建筑面积435m2);地下车库面积16103.1m2(含人防地下室面积5350m2)。项目容积率约1.8,绿地率约33%,项目共设有933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434辆,地下停车位499辆)。

  项目建设方案为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和交付,其中:

  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3423.9m2,主要建设1#-3#、5#-11#、24#-31#共18栋7F低层住宅楼(建筑总建筑面积60783m2,入住户数566户,约可入住1811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08.4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66.3m2)、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67.2m2)、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m2)、托老所(建筑面积176m2)及其它配套设施用房(含配电房、门房,建筑面积223m2),一期工程仅有地面停车位434个。

  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9735m2,主要建设12#-13#、15#-23#、32#-33#共13栋7F低层住宅楼(建筑总建筑面积69523m2,入住户数686户,约可入住2195人)、地下车库面积16103.1m2(不计容,含人防地下室面积5350m2)及其它配套设施(含配电房、环卫休息室,建筑面积212m2),二期工程共有停车位733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34个,地下停车位499个)。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和投资

  (1)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景观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单项工程

  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

  主体

  工程住宅楼31栋7层低层住宅(1#-3#、5#-13#、15#-23#、24#-31#),其中1#-3#、5#-11#、24#-31#共18栋为一期工程内容,12#-13#、15#-23#、32#-33#共13栋为二期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130306m2,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60783 m2,二期工程建筑面积69523 m2。

  商业用房位于一期工程中的1#和2#住宅楼底部一层,商铺商业类型以服装、零售店、书店、日用百货、便民服务等类型为主,不设餐饮。建筑面积1008.4m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托老所位于一期工程中的31#住宅楼1F,主要为老人休闲娱乐场所。建筑面积176m2

  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一期工程中的31#住宅楼1-2F,主要为售卖日常药品及计生用品。建筑面积167.2m2

  物业管理用房位于一期工程中的31#住宅楼2-3F,主要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66.3m2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位于一期工程中的31#住宅楼4-5F,主要为社区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m2

  文化活动中心位于一期工程中的31#住宅楼5-7F,主要为小区居民提供体育活动场所。建筑面积500m2

  其它配套设施用房主要为配电房、环卫工人休息室、门房建筑面积435m2

  辅助

  工程地下部分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及人防地下室地下总建筑面积16103.1m2,地下停车位共有499个。

  公用

  工程给排水设施生活、办公用水及消防用水自来水供应1082.4m3/d,排水系统清污分流

  供电系统由市政110kv变电站引入、设置配电房及供配电设施

  燃气系统燃气管道从市政燃气管网引入燃气消耗量86.8万m3/a

  弱电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与有线电视系统、设备监控以及安全防范系统等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等来提高建筑的智能化水平

  环保

  工程污水处理

  设施包括户外管网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主管道、化粪池、隔油池

  废气治理

  设施排风系统、住宅内置烟道

  噪声防治消声、隔声、吸声降噪设施,小区内部人车分流

  垃圾处置固废物分类贮存、密闭式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等

  景观

  工程绿化种树植草绿化面积24638.2m3

  (2)建设周期

  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18个月,分期开发分期投产,各地块拟定建设实施进度计划为:

  一期工程:建设期12个月,即2014年4月~2015年4月;

  二期工程:建设期12个月,即2014年8月~2015年8月。

  (5)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5亿元,环保投资约319.2万元,占总投资的0.7 %。

  4.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但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项目相关政策,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同时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关于限用土地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武汉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3)与湖泊保护相关规定的相符性

  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地区空气质量监测点2013年的SO2 、NO2 、PM10日均值均符合标准要求。

  2012年府河(黄花涝-入江段)和汤仁海湖水质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和Ⅲ类水体”水质要求,超标项目分别为氨氮和总磷,超标倍数分别为1.47和0.06。水质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受到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污染。

  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2 项目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水环境项目排污口至盘龙城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以酒店排烟道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范围内

  声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厂界外1m及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

  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及向外延伸1km

  社会环境项目所在区域

  3.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拟建工程所在地周边环境状况见表。

  表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主要保护目标规 模*红线最近距离(m)到第一排建筑物最近距离(m)方位保护级别

  地表

  水环境府河府河长约48km,年平均径流量47.1亿m2,最高时可达27.24m,平均河宽50.70m,平均水深2.5m,平均流量为98m3/s,平均流速0.38m/s,最大流速达1.31m/s。10001012东南GB3838-2002

  Ⅴ类标准

  汤仁海湖汤仁海湖底平均高程19m,正常水面2015.6亩,正常水位高程20.3m。4650.4西北GB3838-2002

  Ⅲ类标准

  声环境一期工程中国院子约1000人2040北GB3096-2008

  2类标准

  天纵·澜桥康城约800人310317东

  罗纳河谷约1500人2428东

  汉飞•印象尚在建设中8388南

  二期工程中国院子约1000人139143东北

  天纵·澜桥康城约800人450455东

  罗纳河谷约1500人6064东

  汉飞•印象尚在建设中1224南

  一期工程入住居民约1811人----东、北

  环境

  空气项目周边同上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GB3095-1996

  二级标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1施工期

  1.1.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⑴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车辆来往行驶、临时堆场等,项目周围敏感点离本项目最近的为中国院子和罗纳河谷,距项目红线(即隔甲宝山路)约20m和24m,此两个小区虽都已交房,但住户仅供渡假用,居住住户较少,且项目施工只是短时间行为,因此,项目施工对周围敏感点产生的影响很小。

  ⑵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有机废气主要来自装饰工程,废气主要为内饰及外墙非毛坯过程产生的油漆、涂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和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

  本工程采用滚涂、刷涂等工艺,相比喷涂,不但提高了涂料、油漆的利用率,还且还避免了漆雾的产生。由于工程所在地空气稀释能力强,且作业点多集中在室内(室外一般采用水性涂料),因此,装饰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场界外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⑶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机动车辆(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以汽油、柴油为燃料,尾气中含有CO、HC、NOx等有害污染物,CO约3.8g/h•车、HC约1.6g/h•车、NOx约0.25g/h•车。

  从施工场地周边情况来看,空气稀释能力较强,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1.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有基础施工中泥浆水、建材冲洗水、养护用水、车辆出入冲洗水、设备冲洗水、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和建筑废料等产生的生产污水。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SS浓度含量较高。排水过程产生的沉积物将会进入区域附近的下水管涵导致堵塞,因此必须做出一定的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各类污水分别进行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进行回用,主要用于场地及周边道路洒水;施工期间产生的溢流泥水,需修建临时导流渠进行收集,收集至沉砂池进行处理,然后作为配料用水回用。

  考虑到项目施工期的短期行为,且临湖建设项目,要求对施工场地所产生的污水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控制:

  ① 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工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形,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格施工污水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周围环境或市政设施。

  ② 施工排水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

  另外,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型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定期由环卫工作人员及时清运。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无不良环境影响。

  1.1.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结合项目施工计划及施工期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使用较频繁的几种主要机械设备为铲运机、电锯、打磨机、挖掘机、打桩机等,现场施工时具体投入多少台机械设备很难预测,本次评价假设有5台设备同时使用,将所产生的噪声叠加后预测对某个距离的总声压级。

  多台机械设备同时运转时,昼间距离噪声源150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在场地外围约150m范围内的人员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假若在夜间施工,则更是达不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周边环境和敏感受体的有一定的影响。与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中国院子、天纵•澜桥康城、罗纳河谷、汉飞•印象以及项目一期工程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点,在其影响范围内。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评价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建议:

  ①建设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的要求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②需要夜间施工的依据武汉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夜间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 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环保部门批准;

  ③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该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噪声较大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应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

  ④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混凝土搅拌机;

  ⑤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在途经东侧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可能减小对其的影响。

  预计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项目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所缓解,在避免夜间施工的情况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时仍然难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运行管理,认真听取南侧还建房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1.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垃圾主要为土石方工程产生的挖掘土方、各类建筑材料使用时产生的废边角余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各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1.5基坑开挖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项目工程内均为31栋7F住宅楼,因此,项目基础施工涉及基坑开挖。项目基坑开挖需设置挡土结构,如果挡土结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则产生破坏性影响,挡土结构位移过大,或由于开挖揭露含水层,抽取大量地下水,也会引起周围主体的大量位移和滑动,从而影响周围环境及本身的工程建设。因此,需要在开挖前作地质勘探及论证,建设方应在地质条件允许和相关部门许可情况下才可开挖,并作好基坑开挖防护工作。

  1.1.6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2013年10月,武汉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万博玖珑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取得了陂水/许水保准许[2013]第0000092960号《武汉市黄皮区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本次评价采用《万博玖珑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水土流失的预测结果:

  (1)项目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的面积为7.6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7.61hm2。工程完工后以及自然恢复期间应尽快恢复区域,恢复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

  (2)工程土石方总挖方6.44万m³,回填方4.83万m³,无外借土方,废弃方1.61万m³,其中,临时废弃量1.61万m³为表面剥离土方和干化淤泥,均用于后期景观绿化回填。

  (3)预测期内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93t,相应地表新增加的水土流失量为638t。其中: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84t,相应地表新增加的水土流失量为637t;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t。详见表5.1-6。

  表5.1-6 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预测成果表

  项目分区预测时段背景流失量(t)预测流失量(t)新增流失量(t)

  房建区施工期8192184

  自然恢复期------

  道路广场区施工便道施工期55146

  自然恢复期------

  施工场地施工期21715

  自然恢复期------

  道路广场区域施工期14148134

  自然恢复期------

  景观绿化区临时堆土场施工期5173168

  自然恢复期33--

  绿化区域施工期1310390

  自然恢复期561

  合计施工期47684637

  自然恢复期891

  总计55693638

  由表5.1-6可见,施工期是水土流失较严重的时期,建议在下阶段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优化施工时序,减少施工工期,最大限度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有效缩短强度流失时段,从而减少水土流失量。

  根据项目划分的防治分区及水土流失预测,本方案采取预防措施、工程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防治:在预防措施方面,主要是加强施工管理,做到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减少水土流失的工序,尽量减少水土流失量;在工程措施方面,以土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为主;在临时措施方面,主要是对场地平整、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等点状位置,采取临时工程、植物防护措施,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以“点”为防治重点,做好各区的水土流失防治。

  1.2运营期

  1.2.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 机动车尾气

  项目停车场共有933个地下停车位(地上434个,地下499个)。根据工程分析,主要废气污染源是机动车在地面停车场停车及地下停车场停车时所产生的机动车尾气。进入地下及地面停车场的机动车车速较慢,多为怠速行驶,排放的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和NOx等。

  对于地面停车场而言,由于露天环境空气流通性较好,可以直接通过大气扩散,根据同等规模停车场类比资料分析,停车场主导下风向50~200m范围内的CO和NO2落地浓度均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平均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O2 0.2mg/m3,CO10.00mg/m3)。因此,项目地面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影响。

  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车库进出口及排风口对外排放。机械排风设施换气次数按6次/h设计。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主编的《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表明:当地下车库换风次数大于6次/h以上时,排风口废气中主要污染物CO浓度基本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地下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大于10m间距,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工程地下车库排气口位于绿化区,地下室排风口共约17个,主要位于绿化区域内,高约1m,排风口背向最近的居民楼,距离本项目居住楼的间距大于10m,预计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落地浓度24小时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CO 4.00mg/m3、NO2 0.08 mg/m3)。因此,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烹饪油烟

  项目建成后,住户烹饪时产生废油烟气。住户烹饪油烟总产生量为2.29t/a(其中一期住户油烟产生量为1.04t/a,二期住户油烟产生量为1.25 t/a)。拟建项目设计了内置式竖井式烟道,产生的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3)天然气燃烧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年需耗燃气86.8万m3,其中一期住户共566户年用气量为39.3万m3;二期住户共686户,年用气量为47.5万m3。项目使用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备用柴油机发电组废气

  为确保本项目供电保障,拟在项目地下室一层设备间设置一套应急自启动柴油发电机组(自带颗粒物捕集器),作为自备应急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尾气通过机组排气阀经专用烟道引至 21#住宅楼东面楼顶排气口排放。

  燃烧柴油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NOX、烟尘、SO2等,因发电机使用概率较低且使用时间很短,并且为间歇性排放,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尾气引至室外排放,其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住户、商铺、公建配套设施)、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废水日最大排放量约879.45m3/d,年排放量约314132.8m3/a。本项目处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池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水经小区内部管网进入B线主干管,再进入A线主干管至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府河(黄花涝~入江段)。

  项目污水处理后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预处理后的污水由项目内污水管道经甲宝山路,再经2#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进入污水B线干管,再经A线管网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府河(黄花涝~入江段)。不会对府河(黄花涝~入江段)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1.2.3声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和配电房等机电噪声。风机噪声级在80~90dB(A)左右,水泵噪声级在70~80dB(A)左右,配电房噪声级在60~70dB(A)左右。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各噪声设备均能有效的降低其低频噪声源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轻对本项目建筑物的影响。

  车库风机、水泵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机组均位于地下层独立房中。地下室采用混凝土结构,顶层厚度大于200mm。一般而言,200mm以上厚度的现浇实心钢筋混凝土墙的隔声量与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接近,240mm粘土砖墙的隔声量约在50dB(A)。考虑到加气混凝土密度的不同,隔声量有所区别,按保守值估算地下室隔声量也可达到30dB(A)以上,加上噪声源自身的消声、隔声措施,水泵房和地下车库风机房辐射至地面的噪声很小。

  1.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含住宅、商业服务设施)及商铺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

  处理固体废物的基本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建设单位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固体废物中可回收的部分,如包装材料(包装箱、泡沫包装材料)、废塑料、橡胶、废金属、玻璃等,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对生活垃圾中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统一处理。

  配套商业设施的废包装材料出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2.1施工期

  2.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1.1.1施工粉尘

  主要为清理场地、基础施工与非毛坯过程中施工场地作业面的二次扬尘及粉状物料在搬运、使用过程中的二次扬尘,对之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 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水池或冲洗车轮,以免带出泥沙污染市区并能减少扬尘产生量;

  ④ 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⑤ 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后期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⑥ 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时,应办准运证,限制其它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其它车辆进入产生扬尘。

  ⑦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

  ⑧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防止长期裸露产生二次扬尘。

  ⑨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

  经采取以上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影响可有效降低。

  2.1.1.2机动车尾气

  应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2.1.1.3 有机废气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主要来自装饰工程,废气主要为内饰及外墙非毛坯过程产生的油漆、涂料废气。为减少有机废气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选择符合标准的非毛坯材料,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应满足关于《室内非毛坯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2001~GB18588-2001及GB6566-2001)等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做到健康设计原则,满足《住宅室内装饰非毛坯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于废气收集困难,目前主要采用通风处理的方法,但是工作人员的长期休息点可以采用空气净化设备来进行处理,确保局部空间的空气清新。

  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可以减轻项目施工扬尘、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1.2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基础施工中泥浆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Cr、NH3-N类等污染物,生产污水中主要含有泥砂,石油类等污染物。

  施工期污水无法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为了避免项目施工污水对现状水体汤仁海湖及受纳水体府河的影响,环评建议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重复利用,做到不对外排放;施工现场采用旱厕,由环卫部门清运。

  同时,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

  经过以上分析,因施工期排水量较小,排水水质简单,当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及其影响即随之消失。

  2.1.3噪声与振动防治措施

  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应严格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1995]2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及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武环[1995]56号《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具体规定及要求。除此之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施工场地的地理位置及周围居民区的分布状况,噪声设备的布置应尽量远离居民区一侧,并对单台或单机设备,譬如备在设备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

  (2)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与结构施工。不得使用气锤、打夯机等产生强烈噪声与振动的设备。

  (3)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

  (4)如果工程施工期,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经武昌区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因工程需要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工期应控制在48小时以内。

  (5)中、高考阶段(每年的6月7日~6月20日),施工段周围有居民宿舍、学校,施工单位应不论遇何种情况,严禁在12:00~14:00和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

  (6)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设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轻项目基础施工阶段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7)施工工艺及噪声控制要求:

  ①建议采用 MRS系列扩底钻头进行钻孔施工,采用YZY500 液压静力压桩机进行打桩施工。该种机型在施工中相比无振动、噪声小,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采用此方法施工,能阻挡噪声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中要采用低噪声、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的噪声和振动污染。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止鸣喇叭,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使设备噪声通过治理、距离衰减后对其周围环境敏感点。

  ②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密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③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声屏障,声屏障可以设在面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边界上,如果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相对固定,也可以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④对交通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8)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

  总之,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上述要求,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

  2.1.4施工垃圾处置措施

  工程土石方总挖方6.44万m³,回填方4.83万m³,无外借土方,废弃方1.61万m³,其中,临时废弃量1.61万m³为表面剥离土方和干化淤泥,均用于后期景观绿化回填。

  各类建筑垃圾3994.8t,建筑垃圾按照《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处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1.5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需要在开挖前作地质勘探及论证,在地质条件允许和相关部门许可情况下才可开挖,并作好深基开挖防护工作。开挖施工中,可以通过降水采取管井降水,补打降水井,加大降水力度,土方开挖采取喷锚+桩锚的支护形式支护,坡面采用混凝土喷砼加导水管,沙袋挡土等措施,以减轻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不致影响到周边敏感点安全。

  2.1.6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通过方案的预测评价和论证,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中有关工程的总体布局、施工方法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设计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来讲,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主体工程在施工时应强调施工单位充分采纳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并优先做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2运营期

  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机动车尾气

  本项目机车尾气主要为停车场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根据预测结果,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各预测点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

  (2)烹饪油烟

  项目在各住宅楼内设置居民排烟竖井至楼顶,供住户使用。项目在各个相关建筑内建设专用排烟竖井,住宅产生的油烟气体通过各用户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居民楼排烟竖井至楼顶高空排放,因此,项目烹饪油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住宅区使用天然气。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污染较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废气经过住宅楼排烟竖井至楼顶排放。因此,项目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④备用柴油发电机

  备用发电机设置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内,柴油发电机应配套颗粒捕集装置,设置排烟风机,废气经排烟竖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将短时间内的污染影响尽量降低。

  2.2.2污水防治措施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的结论,拟建项目运营期所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停车场车辆冲洗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停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

  2.2.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动力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风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出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项目各噪声设备均能有效的降低噪声源强,从而最大限度的减轻对本项目建筑物的影响。

  2.2.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对生活垃圾按功能区域或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不影响室外景观的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和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垃圾至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采用全封闭式的垃圾收集运送小车送至最近的垃圾中转站后运往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商铺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出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2.2.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天然气泄漏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厨房灶台天然气泄漏,项目应优化燃气管道的工艺设计,尽量减少燃气管道在户内的连接点。管材采用优质专用材料,阀门选用优质阀门,进入地下机房的天然气管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在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加套保护,地下室天然气管道采用亚弧焊并100%的拍片探伤检测。户内燃气管道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和天然气浓度检漏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电磁阀、自动放散电磁阀及消防控制系统进行联动。

  另外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运行管理部门对管线定时、定点进行巡视检查,并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以保证用气的安全。

  2、火灾防范措施

  项目设计中规划布局了电气消防区和建筑群火灾消防区,采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屋顶和地下室设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以便供给项目建筑群火灾初期用水。所有设施符合《高层居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建筑消防规范要求,能够对火灾事故作出提前发现、应激反应和紧急救援。项目消防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为了预防火灾,项目除需按照各种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的防范措施:

  (1)室内非毛坯尽量采用非燃烧材料,厨房橱柜应当采用防火面板,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一项重要措施。

  (2)加强对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在技术上可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设计安装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

  (3)加强用电用气管理,对使用时间长的电器设备、炊具设备,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4)物业管理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加强宣传教育,物业管理对业主加强防火教育,提高业主防范意识。

  (6)应设有应急电源和消防楼梯,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一旦发生火灾,本次环评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减缓火灾所造成的影响:

  (1)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场所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

  (2)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情,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应急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播放疏散指令的控制程序如下:

  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时,应优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相邻的防火分区。

  (3)应急广播应设置备用扩音机,容量不小于应急广播时最大广播区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

  (4)当高压电源发生故障时,30秒内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以保证高层建筑内消防及其他重要负荷的供电要求。

  (5)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其间距不大于20m,放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照度不低于0.5LX,放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

  (6)项目物业管理及主管部门编制火灾风险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各部门和各工作机构能按本预案协同联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建成后,能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同时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改善工作环境;并且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使项目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从环保措施的经济损益效果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5.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5.1环境监测计划

  1、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包括施工期、运营期以及封场期,其目的是为全面、及时掌握拟建项目污染动态,了解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影响范围及运营期的环境质量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实施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将厂界、各废水、废气排污口及可能影响较明显的敏感点作为监测点,根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情况,监测内容选择环境受影响较大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监测因子根据工程分析中污染特征因子确定,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评价标准执行环评确认的国家标准。

  监测机构为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机构为施工监理单位及物业公司,监督机构为环保主管部门。

  3、环境监测计划

  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可委托本地的环境监测部门,工程施工期监测内容见表10.3-1:

  表10.3-1 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一览表

  时段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频率监测项目

  施工期噪声施工场界及敏感点每季度1次,昼夜各1次等效A声级

  施工扬尘施工场界及敏感点每季度1次,每次连续3天TSP

  施工污水污水排放口每季度1次COD、SS、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

  运营期生活污水污水排放口验收COD、SS、NH3-N、动植物油

  噪声四周厂界验收厂界噪声

  临路一侧住宅室内验收室内声环境

  5.2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本项目的相关环境管理机构由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黄陂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理、建设单位(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物业管理部门)等构成,各相关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

  ⑴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黄陂区环境保护局

  ①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提出要求;

  ②负责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③检查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

  ④审核环境监测计划和监测报告。

  ⑵建设单位(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①保障环境管理部门的相关的环境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②协助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的环境监查;

  ③搞好所有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的协调管理,使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备与主体设备相适应,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及检修。

  ④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建设单位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针对本项目,建设单位工作内容主要如下:

  建设单位应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应在工程开工15日前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目前该手续尚未办理,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⑤本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总局令第13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整理验收所需的环境监理资料。

  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执行环境保护条款保障环境管理部门的相关的环境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同时协助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的环境监查。

  ⑶环境监理

  协助建设方(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措施。

  项目施工期全程,就是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过施工阶段至验收阶段整个的实施建设过程,如图9.2-2所示。(略)

  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施工生产的首要环节,其基本任务是为工程的正式开展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其主要任务包括征地,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完善,临时设施建造,劳务组织与培训,材料、机具进场,场地清理等。

  施工阶段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全面开展项目的各项建设施工过程,其主要任务包括主体工程、绿化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等。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道路、主楼等,具体工作又可以细化到分部分项工程。

  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景观绿化保护措施。

  环境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及沉砂池)等。

  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停车场、水泵房、配电房等基建项目。

  工程验收阶段是全面考核、检查建设工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对项目从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直到试运营所进行的全面评估,从而判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工作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或实现程度。

  在施工期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监督施工期噪声、污水和环境空气状况,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负责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联系,及时监测本工程外排废水、废气及噪声情况。

  根据工程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并应每月对该计划进行检查,以及进行必要的修订。组长应向工程领导者汇报工作,每月定期汇报环境管理检查成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潜在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⑷小区环境保护管理组织(物业管理部门)

  ①工程运营期负责与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联系,及时监测本工程外排的废水、废气、噪声情况,保证废气及噪声处理装置正常运行;

  ②监督使用环保非毛坯材料,为项目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

  ③污染防治措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与各部门共同采取措施,严防污染扩大。

  ④采取联单机制,对本项目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过程,设置专职人员管理并进行记录,以备核查。

  2、环境监测机构及职责

  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武汉市环境监测站承担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根据环境评价中的监测计划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进行检测。

  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监测任务;建立监测、分析数据统计档案和填报环境报告;完成环保科交给的环境监测等工作;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参加本厂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和环境科研工作。

  监测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所提供的各种环境监测资料负责,监测人员应熟悉施工过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接受上级考核。

  3、承包职责

  提供建设承包商在以下领域的基本义务:

  ⑴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单位在做好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的同时,应自行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负责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配备噪声仪,对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进行测试,确保将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之内。

  ⑵施工人员的住所及职业卫生管理。

  ⑶施工期间为了保证施工安全,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对施工现场设置提示标志并对施工现场的厂界进行围挡等,建立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保证施工安全。

  1.查阅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查阅报告书简本并反馈意见。

  公示征求意见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来信来电时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3305室

  联 系 人:孟露 联系电话:85557586

  邮 编:432200

  (2)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江路1号 邮 编:430015

  联 系 人:冯婵婵 联系电话: 85750756

  传 真:027-85750750 电子信箱:whhky-h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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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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