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保护公共交通资源,经开区检察院对区内交通环境进行了走访,发现沌口污水处理厂门前,滨湖西路路旁有大量“共享单车”堆积,并于2018年8月10日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9月13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经开区检察院获悉,经过一个月的整改,“共享单车”已清理完毕,道路恢复畅通。
据了解,滨湖西路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在此道路旁堆放的“共享单车”约3000余辆,违规占用了公共交通道路约400余米。针对该破坏交通环境、侵害公共交通资源的行为,经开区检察院于2018年8月10日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共享单车”违停乱放严重的区域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清理。同时形成工作制度,加强对“共享单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督促“共享单车”公司进行了整改,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月11日,经开区检察院在回访中发现,沌口污水处理厂门前滨湖中路、滨湖西路两侧乱停或堆放的“共享单车”已清理完毕,道路恢复畅通。
在经开区检察院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改“共享单车”乱停、乱堆放问题的专项活动,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正常通行。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吴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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