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午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发布公告称,更正总裁、首席执行官祝九胜简历,并披露其曾因康达尔事件牵连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公告同时指出,祝九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告显示,经祝九胜自查并向公司报告,祝九胜简历部分内容有误。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祝九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2月15日作为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房掌柜查阅公告获悉,祝九胜的简历在更正前的表述为,“祝九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据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由此可见,祝九胜虽然曾因康达尔事件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但并不影响其在万科的董监高任职资格和正常履职。
据房掌柜了解,今年1月31日,万科发布公告称,决定聘任祝九胜为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在当时表示,祝九胜在管理上很接地气,善于激发新老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他善于学习和思考,大局观和宏观把握能力都很好;他熟悉万科的各类业务,不仅是传统业务,也包括新业务,对处于转型期的万科来说,这都是宝贵的资质。“我相信由他接任总裁,是非常理想的人选。”
资料显示,祝九胜,1969年出生,1993年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3年至2012年,祝九胜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工作,历任福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分行信贷部总经理、公司部总经理、分行副行长等。
2012年,祝九胜加入万科,2012年至2015年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14年至今担任万科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市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8年1月担任万科合营企业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祝九胜目前兼任万科投资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和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祝九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祝九胜不存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等中列明的失信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祝九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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