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武汉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武汉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市民急购二手房 遇“李鬼”产权证被骗走5万元定金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武汉房掌柜  2018-05-09 09:19:44
[摘要]市民买二手房,即使找了中介公司,也要提防被人做手脚。近日,李女士就因为轻信了伪造证件,被王某(化名)骗取5万定金,目前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有过房地产中介工作经验的王 ...

  市民买二手房,即使找了中介公司,也要提防被人做手脚。近日,李女士就因为轻信了伪造证件,被王某(化名)骗取5万定金,目前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有过房地产中介工作经验的王某通过淘宝网购买了多张他人的真实身份证,并用其中一个身份证去办理了一个新的手机号、银行卡和支付宝帐号。12月初,王某用假身份租到了一新建小区的一套房产。在查看房主房产证时,王某将分户图拍照下来,又找人做了一个假的不动产证。随后,王某将房产信息发到卖房网站上。

  不久,市民李女士在看到网上信息后联系上了王某。实地看房后,李女士及家人都很满意,于是约王某去房产中介商议购房事宜。根据中介建议,王某和李女士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李女士当场支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王某则将假的产权证交给中介员工保管,约定第二天一起去办理房产手续。

  等到次日,李女士和中介工作人员发现房产证件有问题时,王某早已将所得钱款转账提现,逃之夭夭了。公安机关随后将其抓获归案,近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专家提醒,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急于购房的心态,以卖房为名,使用逼真的伪造证件获取买家信任,进而骗取钱财。买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房屋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按合法程序进行交易,避免被骗。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不仅构成了诈骗罪,同时还构成了买卖身份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买卖身份证件罪是行为犯,一旦有购买的行为,不论数额或是否获利,都构成了犯罪。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治涛 通讯员王瑾 刘珂)

分享到:
责任编辑:蒋玲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武汉公积金迎来重磅利好!贷款额度上浮20%
  2. 2前两月全国宅地成交下降近两成,但一二线城市逆势上涨四成
  3. 3名单公布!你住的小区上榜了吗?
  4. 4又现开盘日光!4月预计5个纯新盘待入市
  5. 52月70城房价出炉
  6. 6湖北高企百强,约三成来自光谷
  7. 7重磅!李强总理首份政府工作报告定调房地产
  8. 8事关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声
  9. 9湖北自贸区“扩容” 武汉首个,正式挂牌!
  10. 10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将又增一座!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