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徐东的汪先生反映,2017年10月31日在越秀·星悦峯营销中心交了5万元意向金订购一套商住房。11月2日通过摇号后发现房源不适合后放弃购买。之后,向售楼部申请退还5万元“意向金”,被拒绝,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3月15日,记者向投诉人核实,去年11月15日该售楼部同意退款并已到售楼部补录购房信息,但该项目财务办理退款时却告知此房已付了定金,现在属于毁约不能退还。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核实,消费者购买的商住房系越秀·星悦峯,由武汉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针对市民投诉的问题,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依签订的协议与购房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长江日报
2024-03-22 17:13
2024-03-21 16:55
2024-03-17 20:04
2024-03-16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