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春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萧政储出〔2008〕48 号地块之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滨江集团将以 1.125亿收购宏立建设持有的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的股权。杭州春天为萧政储出〔2008〕48 号地块的开发主体。
本次交易完成后,滨江集团、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将按照占滨江集团15%,春天创投 81%,宏立建设 4%的权益比例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08〕48 号地块。
萧政储出〔2008〕48 号地块项目名称为阳光名城,本次合作主要针对阳光名城三期、四期未开发地块,阳光名城三期、四期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计容面积为 10.52万平方米。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次股权转让前,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分别持有杭州春天 81%和 1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滨江集团、春天创投和宏立建设分别持有杭州春天 15%、81%和 4%的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滨江集团将增加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 10.52万平方米。项目由公司操盘并收取项目管理费,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管理费收入。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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