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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8.3亿挂牌2宗宅地 以“限地价竞自持面积”确定竞得人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武汉房掌柜  2018-01-23 08:34:40
[摘要]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日前挂牌出让2宗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合计出让面积达到14.62万平方米,起始价合计达到18.3亿元,挂牌时间自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天津此次挂出的津海河园(挂) ...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日前挂牌出让2宗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合计出让面积达到14.62万平方米,起始价合计达到18.3亿元,挂牌时间自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8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天津此次挂出的津海河园(挂)2018-013号、津海河园(挂)2018-014号2地块达到设定的最高限价时,采取“限地价竞自持面积”方式确定竞得人。

  其中,13号地块位于海河教育园区同声路与雅润路交口西南侧,出让面积约8.57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0.7亿元。该地块设置最高限价为16.1亿元,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竞报规划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0万平方米。

  14号地块出让位于海河教育园区泰明路与雅润路交口西南侧,出让面积约6.05万平方米,起始价为7.6亿元。该地块设置最高限价为11.4亿元,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竞报规划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8.5万平方米。

  另据出让要求,上述两宗地竞买人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均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同时,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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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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