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武汉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方直集团6.6亿斩获中山新年第一拍 楼面地价1.35万

来源:  房掌柜 郑春华 武汉房掌柜  2018-01-17 11:50:08
[摘要]2018年1月11日上午,经过91轮激烈角逐,最终在10时20分,被编号5580即方直集团最终以6.6亿将火炬区65.6亩商住地收入囊中,楼面价触顶6000元/㎡,竞配建面价达51360㎡! 火力十足竞得者是方直集团 作为中山2018年 ...

  2018年1月11日上午,经过91轮激烈角逐,最终在10时20分,被编号5580即方直集团最终以6.6亿将火炬区65.6亩商住地收入囊中,楼面价触顶6000元/㎡,竞配建面价达51360㎡!

  火力十足 竞得者是方直集团

  作为中山2018年第一块开拍的商住地,此次的拍卖称得上是业内瞩目。从地块现状图来看,本身也算的上是优质地块。北面是东镇东二路,南面是环茂二路,目前周边绿地面积大,大型工厂较少,居住较为舒适。但因为周边尚未完全开发,配套尚未十分完善。从东镇东二路往西走,可以直达太阳城沃尔玛,也有中山卓雅外国语学校等配套,附近住宅小区较多,人居氛围还算浓厚,发展前景可观。

1007423190fa7871828031.jpg

  最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就在原臻华花园,现改名为福晟钱隆华府的楼盘旁边。福晟集团也表示有浓厚的兴趣,相关高层也直接放出了狠话,要砸重金来抢夺这块地!但其他开发商想拿下这块地的决心也不弱。这场竞拍从一开始就火力十足,各大开发商出价尤为果决,不到半小时,竞配建面价已经破3万。但出乎小编意料的是,原本以为会僵持不下的局面被迅速终结,在短短不到一小时内,编号5580即方直集团以6.6亿将火炬区65.6亩商住地收入囊中,楼面价触顶6000元/㎡,竞配建面价达51360㎡,折合13538.24元/㎡,溢价率230%。

  方直集团杀出重围

  房掌柜查阅资料得知,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集团的三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园林设计与施工、装饰设计与施工,行业均为房地产价值链条上的核心组成部分。目前集团辖下分、子公司十余家,主要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广州致达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方直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惠州山水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惠州飞扬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方好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方悦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方园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1.jpg

  火炬区距市城区中心12公里,临横门出海处,南至南朗镇,西与石岐区及东区接壤,北隔横门水道与民众镇相望,优越的地理位置加以深中通道的利好以及全国领先高新区的发展潜力,一直是2017年土地交易市场大热之地,也是投资客的热衷之选。且此次招拍挂的地块临近东镇东二路和环茂二路,周边绿地面积大,附近住宅小区较多,故得到了许多房企的青睐,累计15家开发商加入角逐,分别有远洋、福晟、碧桂园、雅居乐、卓越、合景、龙湖、龙光、保利、越秀、美的、颐安、招商、兴泰等等开发商。此次拿下的火炬区65.6亩商住地是方直集团。从竞价过程中可以看到,方直集团对本宗地块势在必得,出手毫不犹豫,最终杀出重围,从虎视眈眈的福晟集团口中夺下地块。

  W15-17-0041地块详细信息

  土地总面积43709.1平方米(折合65.5637亩),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灰炉村,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起始楼面地价为4100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448,018,070元、约683.33万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40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为6000元/平方米,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配建人才安置房面积,竞价阶梯为480平方米/次(户型面积为90平方米-144平方米,不少于4套)

  W15-17-0041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土地容积率下限:1.0,容积率上限:2.5,计容建筑面积:109272.7平方米,商业配建面积:16390.9平方米,绿地率下限:38%,建筑密度上限:30%,最大建筑限高:60米。

  2.城市设计管控要求:根据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城市设计应主要关注:建筑布局(空间形态)、环境景观设施(包含灯光等)、景观绿化、市政设施、公共空间布局、地下空间组织、道路交通组织、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退线、协调周边景观风貌。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19年3月19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3月18日之前竣工。

  4.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分割或合并)。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6.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分享到:
责任编辑:王新娴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2月70城房价出炉
  2. 2湖北高企百强,约三成来自光谷
  3. 3重磅!李强总理首份政府工作报告定调房地产
  4. 4事关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声
  5. 5湖北自贸区“扩容” 武汉首个,正式挂牌!
  6. 6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将又增一座!
  7. 7允许“商改住”!这个城市出新政稳楼市
  8. 8武汉二手住房1月交易6872套
  9. 9注意!公积金最新变化!
  10. 10武汉首条!这个小区有了直达地铁站专线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