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第六次会议,讨论利用私人发展商的土地储备以及发展乡村式发展用地两项议题。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主席黄远辉表示,政府粗略估计本港私人发展商拥有不少于1000公顷土地,若妥善利用,相信对短中期房屋供应有正面影响。同时,小组建议可以探讨利用公私营合作模式,使用发展商的土地,政府为这些土地提供基础建设,发展商则兴建一定比例的资助房屋单位,如公屋、居屋及首置上车盘等,但不倾向政府在补地价方面提供诱因。
黄远辉提到,如果动用土地收回条例,需要的时间较长,未必可以较快提供房屋。另外,在公私营合作的土地发展时,政府需制定完善、公平、公开、透明的机制,让公众知道挑选的原则。至于选择哪些区域,哪些发展商,会提供多少单位,是此会议并未讨论相关细节,小组也会将有关建议在明年让社会讨论。
对于发展乡村式发展用地,副主席黄泽恩表示,全港共有逾3300公顷相关用地,其中官地占900多公顷,但大部分位于楼宇之间的间隙、后巷,有些是足球场,斜坡及植林等,平均面积较少,土地情况不太理想,小组认为这些土地发展成房屋的潜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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