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合肥中央公园项目开发的需要,万科为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12亿元借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指出,股权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的范围合计不超过全部债务余额的40%,即担保金额不超过4.8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合肥新辉向光大信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合肥新辉股东新辉裕祥以所持合肥新辉4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新辉裕祥股东合肥万科就合肥新辉该笔借款按40%的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万科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7.76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9.77%。其中,万科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315.29亿元,万科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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