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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热点
湖北省发布《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11月2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制定了控房价、稳市场调控目标
▶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
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
▶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
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
▶2018年库存周期目标
确保2018年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
另外,《通知》还涉及预售管理、限购限贷措施、住宅用地供应、住房租赁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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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控房价、稳市场调控目标
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确保2018年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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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
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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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
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量较多的区域,要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购限贷措施,对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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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和棚改货币化安置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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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期房炒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开展购房融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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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武汉市要切实承担国家住房租赁试点的责任,加快租赁住房项目落地,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政策解析
1、《通知》对湖北省内其他三四线城市的影响大于武汉
2017年以前,湖北省三四线城市市场存量大,房价相对稳定,但今年以来,湖北三、四线城市拆迁快速推进,货币为主要补偿方式,大量资金及需求涌向楼市,拉动城市房价上涨,而武汉房价一直在政府严厉管控下;由此可判断《通知》的调控价格目标对武汉以外的其他城市影响较大。
2、2018年武汉价格管控力度或将放松
此前武汉市对房价管控目标明确为:新房开盘只能降不能涨,但下半年以来部分区域限价已有松动迹象,此次《通知》提到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而非原“只跌不涨”的说法,预计18年房价管控极有可能相对放松,实现在政府管控范围内合理上涨。
3、省内三四线城市容量及购买力将下降
《通知》指出根据库存周期确定供地节奏,三四线城市库存处于相对高位,可确定这些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将放缓;此外,《通知》还要求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拆迁现金补偿力度下降,即可判断流入楼市的资金规模将缩减。由此可判断市场容量和购买力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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