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拟对包括董事长在内的26名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共授出422.6万股A股普通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招商蛇口称,本次预留授予的4,226,000份股票期权于估值基准日的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1917.7万元。
据悉,早在2016年11月29日,招商蛇口董事会便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议案及相关实施考核办法与管理办法的议案。而后经过国资委同意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激励对象的调整。
最终,招商蛇口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12月19日,向25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7.6万份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于2017年11月17日的公告中,招商蛇口披露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方案。
方案显示,首次授予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涉及的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股票。预留期权授予的人员范围遵循国资委规定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未扩大范围,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长1人及其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共计25人。
综上所述,招商蛇口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6人。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共有员工20,602人,预留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0.13%。
本次预留授予所涉及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总数为4,22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占首次授予计划的8.56%。其中,董事长孙承铭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78.6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为1.5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01%。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中对业绩作出了规定,具体为:第一,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的50分位值水平。
第二,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前一财务年度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度增长率的50分位值水平。
第三,招商蛇口授予时前一财务年度达到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
具体来看,预留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为,第一,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以下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第一批、第二批及第三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即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不低于13%、14%及15%。
第二,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即第一批、第二批及第三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即于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13%。
最后,第一批、第二批及第三批生效时,前一个完整财年,即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达成集团下达的EVA考核目标。
此外,自授予日至每一批期权行权期结束日,在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须有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22.84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中生效业绩条件第5项规定“须有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23.34元或以上”,此后,公司2016年度分配了现金股利0.50元/股,故本次预留期权调整为22.84元)或以上,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不低于一年(12个月),在限制期内不得行权。限制期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股票期权将分3批匀速生效,具体生效安排如下: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每年的12月19日后,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3生效,已生效期权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期限内行权。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3。
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行权,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如在相关的业绩公告期间。
招商蛇口称,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价格根据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为19.01元。上述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预留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之董事会决议日,根据上述原则,招商蛇口首次授予计划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9.01元。
除了与公司业绩挂勾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实际收益将以期初方案核定的股票期权预期收益为基础,亦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行挂钩。
在具体实施办法中提及,对股票期权激励收益超出方案期初核定收益水平的,根据股票价格增长情况合理控制股票期权收益水平,对激励对象个人激励收益实行封顶机制,即激励对象个人实际激励收益最高不超过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 40%。个人实际激励收益水平超出上述水平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再行使,予以注销,并将超额的行权收益上交公司。
以上述股票期权估值结果核算,本次预留授予的4,226,000份股票期权于估值基准日的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1917.7万元,此价值并非股票期权本次授予所产生的真实成本,但可视为现阶段对股权激励本次授予成本的最佳预期。
招商蛇口称,这一成本将在授权日起的36个月内摊销完毕,假设授权日为2017年11月16日。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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