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蔡甸区人民政府发布武汉轨道交通蔡甸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涉及健康谷、恒大绿洲等多个项目,拟统一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公示显示,武汉轨道交通蔡甸线项目征收范围包括蔡甸区铁铺农贸市场、蔡甸区新农辉煌渔具店、湖北中核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水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武汉捷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蔡甸电信公司、幸福春天小区、蔡甸区财政局、人防工程设备厂、武汉健康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济医院蔡甸院区、武汉市金碧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部分房地产。
据房掌柜了解,被征收房屋类型、建筑面积等认定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具体而言,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房屋性质、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的地类、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等,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房屋、土地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土地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土地登记簿为准。
未经登记建筑,既成事实时间越久,相应补偿越高。具体而言,2004年9月20日之前建成的未经登记建筑,认定为历史无证房,按照房屋实际用途(商业门面除外)价值的95%给予补偿,并给予相应的补助、奖励。
2004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未经依法批准建成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主动请求征收的,按照房屋价值的70%给予自拆补助。2008年9月1日以后未经依法批准建成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主动请求征收的,按照房屋重置价给予自拆补助。
本项目房地产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地产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地产货币补偿总额。而货币补偿总额=房地产价值补偿+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房屋室内装修价值补偿+按期签约搬迁奖励+其他补偿、补助。
据房掌柜了解,2016年1月21日湖北省住建厅表示:“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将着力推进棚户区安置、公租房筹集“两个货币化”,实施棚户区改造39.2万套,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消化库存商品房20万套左右。而加大货币化补偿的目的,主要在于消化商品房市场供应,实现棚改与商品房市场协同发展。2015年10月10日,武汉即明确提出,武汉棚户区改造将以货币补偿为主,还建房安置为辅。2016年起,棚改中货币补偿的占比要超过50%,同时,硚口、武昌、青山和洪山四个城区将停止新的双限房(拆迁安置房)立项审批,四个城区棚改拆迁安置户,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实际上,2015年汉江汉区拆迁征收采用货币补偿的比例已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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