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
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盘龙雅园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巨龙大道北侧,盘龙大道以东。
盘龙雅园项目总用地面积199798.1m2,总建筑面积259752.7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3057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9266.05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429.7m2,地下室建筑面积66373.36m2,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居住户数2259户。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1规划总用地面积m2199798.1
其
中规划净用地面积m2173168.5
代征道路面积m226629.6
2规划总建筑面积m2259752.75
3其
中住宅建筑面积m2233057
配套商业建筑面积m219266.05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m27429.7
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m266373.36
5住宅总户数户2259
6容积率/1.5
7绿地率%35
8建筑密度%28
9停车位个1708
1.2. 场地现状及周边情况
1.2.1. 场地现状
项目用地现状为小倪湾居民住宅、水塘、菜地、空闲地等,项目用地内建筑将全部拆除完毕后开始施工,无遗留环境问题。
1.2.2. 周边环境
项目用地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巨龙大道北侧,盘龙大道以东。项目东侧为盘龙秀园(在建),南侧临巨龙大道,隔巨龙大道为叶店村;西侧为领袖城、武汉28街和黄陂区医院盘龙分院;北侧现状有部分空闲地属于地产集团的用地,北侧隔空地为天玺花园。
2. 工程分析
2.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烟粉尘、柴油燃烧废气、汽车尾气等。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振荡器、打桩机、柴油发电机、电锯、打磨机、焊机以及设备运输等噪声。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材料、非毛坯废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2.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废气主要包括住户烹饪油烟、幼儿园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商铺污水。
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等公共活动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水泵等。
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办公垃圾、商铺垃圾、幼儿园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废油。
3.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水环境质量现状
2013年府河太平沙断面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2.593,其他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李家墩断面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2.1,其他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这表明府河(黄花涝~入江段)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为接收了周边部分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面源污水等。近两年,随着汉西、三金潭两座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周边污水配套收集管网的不断完善,府河的污染负荷将得到一定的削减,水质也将逐步得到改善。
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CO、NO2的小时均值及的日均值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PM10的日均值存在超标现象,监测点宋家港湾、漆湾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62、0.72,主要是由于区域建设施工及机动车扬尘及汽车尾气污染物等造成的。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块场界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4a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区域标准要求。
4.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包括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地面挖掘、场地平整、修筑道路、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建筑材料运输等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污水和生活垃圾、淤泥溢出等。
4.1.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烟粉尘、柴油燃烧废气、汽车尾气等。
4.1.1.1. 扬尘及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车辆来往行驶、临时堆场等,扬尘的排放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还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
烟粉尘主要来自钢筋焊接、除锈打磨以及内饰墙打磨过程。打磨点、焊接工位均为临时点,一般处于室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点、打磨点的烟粉尘浓度约为1200~2000mg/m3。由于打磨、焊接的部位不大,且粉尘密度较大,仅会影响工位周围的区域,经自然通风、自然沉降后,不会对场界以及周围敏感点处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1.1.2. 柴油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打桩机动力装置、临时发电机一般采用柴油作为燃料,燃油烟气直接在场地内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包括HC、SO2、NO2、碳烟。
从施工场地周边情况来看,空气稀释能力较强,燃油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基本不会对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太大影响。
4.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自的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开挖排水、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SS,污水中石油类浓度为10~30mg/L,SS浓度可高达1000mg/L。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修筑沉淀池,旱季及晴天时,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分离上清液作为一般废水排入污水排放系统,可减小对城市下水管道和受纳水体的影响。
由于施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及石油类,经过隔油沉淀池的处理后,废水中SS及石油类的浓度将大大降低,且施工期废水量较小,因此不会对受纳水体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且该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振荡器、打桩机、柴油发电机、电锯、打磨机、焊机以及设备运输等噪声。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更高,辐射范围亦更大。
由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白天施工机械超标范围(GB12523-90)为50m以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大。主要受影响的区域为周边居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7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尽管施工期产生噪声干扰无法完全避免,但通过对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可以使周围环境受到的噪声影响降低到一定程度。
4.1.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所挖掘的土石方、主体结构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不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废物,这些固废物集中堆放、土方及时回填,垃圾及时清运(须办理准运证),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4.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居住厨房油烟、幼儿园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
项目建成后,居民烹饪油烟拟设置内置式竖井式烟道,产生的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幼儿园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约85%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约1.8mg/m3,处理效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烟道引至幼儿园楼顶排放。
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主编的《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中的相关要求“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朝向人员活动区域时,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2.5m;排风口设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时,其底部可低于2.5m。”。
项目地下室排风口设置朝向背向居民一侧。地下车库排放采用机械排放的方式,排风口高约2.5m,地下室换气次数按6次/h设计,后期设计过程中排风口具体设置位置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应不小于10m,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地下车库通风口隐蔽设置在公共绿地中,小区绿地率较高,通过植物吸收,可改善排风口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4.2.2.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幼儿园污水、商铺污水等。居民生活污水、幼儿园用水、商铺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NH3-N等,其水质相似,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GB7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府河(黄花涝~入江段),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影响。
4.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房、配电房、中央空调机组等,另外商铺运行产生的人员噪声。
车库风机、配电房、水泵房位于地下层独立房中,经墙体隔声,加上噪声源自身的消声、隔声措施,辐射至地面的噪声很小,不会对小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中央空调机组经自身的消声措施及距离衰减之后,场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之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垃圾,幼儿园餐饮废油等。生活垃圾、商铺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各住户将垃圾装袋后放置于垃圾桶内,每天定时运至小区临道路处装上环卫车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幼儿园食堂废油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日交由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处理。
4.3. 外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用地南侧临盘龙城110kV变电站,距离项目住宅楼最近距离约36m。该变电站由北侧出线,然后沿其厂界外东侧铺设电缆走线至巨龙大道,然后电缆向东走线至乘龙路改为110kV高压线向北走线。由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工频电磁场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的推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项目用地周边变电站对本项目居住区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之内。
5. 环评结论
5.1环境可行性分析
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目。
另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住宅楼与商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5.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武汉市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实施。
6. 公众意见征集
6.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6.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盘龙雅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上,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58号
3、项目联系人:汪璨
4、联系方式:Tel:027-68855333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联系方式:Tel:027-65681136;E-mail:gimbol@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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