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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汉阳区月湖大道以南、龙灯堤路以西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3年7月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WH-2013-B114),同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武规阳地【2013】014号)。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876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筑面积约175554平方米(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含公建建筑面积40200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3.6以内,建筑密度不大于35%。
根据2013年8月市政府专题会议意见“适当调整公共建筑的建筑高度,以进一步丰富沿江天际轮廓线”和2013年10月市局规划方案审查会会议纪要,拟对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876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不变),建筑面积约175554平方米(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不变,含公建建筑面积由40200平方米调整为47600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3.6以内(不变);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不变)。公示无异议后核发正式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件。
公示日期: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5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反映。
1.网上留言:www.wpl.gov.cn/gsly64046.html
2.联系电话:027-84800423 周 亮
3.传真:027-84800422
4.信件寄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378号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50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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