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老公放弃自己应得遗产。”家住汉阳的肖女士特地赶到花桥来咨询,她想知道,她能不能以丈夫侵害她共有财产的名义,去找丈夫的兄弟姐妹要钱?
今年初,肖女士公公去世,留下200多万遗产,公公有7个子女,丈夫认为自己在兄弟姐妹中经济条件最好,主动放弃了继承权。肖女士知道后很不满,认为丈夫继承的一份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放弃就侵犯了自己的利益,想找丈夫的兄弟姐妹要回来。
【律师说法】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被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这一点在“继承法解释”的第49条、第51条上,有很明显的体现。
所以说,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时,当然产生溯及力(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直接导致继承丧失。这种继承丧失是在遗产(财产权)取得之前行使的,因此,就不存在因放弃继承权,而产生侵犯妻子(共有人)的共有财产权的问题。也就是说,肖女士无权找丈夫的兄弟姐妹要钱。
2024-05-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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