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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商转公贷款实施细则,存量房(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10月23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修订后的商转公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明确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商转公贷款期限还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期限。上述贷款期限以其中最短期限作为贷款期限。该细则自2020年11月23日起实施。建议您在11月23日之后再行申请,届时贷款金额可能因您贷款年限的变化而发生相应变化。